水电开发对流域生态系统服务有重要影响。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区、水电企业和周边的农牧民构成了流域水电开发的利益主体。准确识别这些利益相关者在流域水电开发中扮演的角色对于建立和执行生态补偿机制至关重要。已有研究大多对利益相关者进行定性划分,定量分析侧重在经济损益,未考虑生态系统服务对利益相关者的影响。以西藏自治区拉萨河流域为研究区,评估了与水电开发关系密切的产水服务、土壤保持服务和洪水缓解服务。通过社会网络分析方法,本研究探讨了在水电开发背景下,生态系统服务的供给者和需求者内部的中心性与凝聚子群,揭示了不同利益相关者之间的网络结构和联系强度。结果表明:(1)墨竹工卡县、林周县和嘉黎县是生态系统服务的主要供给区,位于生态系统服务供给社会网络的中心,中心度分别为1.75、1.48和1.30。(2)直孔水电站和旁多水电站处于三项生态系统服务需求网络中心,中心度、中心势最高,分别为0.37和0.35、0.41和0.38。(3)甘曲村和宁布村位于农牧民对水电开发影响感知的社会网络中心,中心度分别为3.54和2.41。本研究通过将生态系统服务评价与社会网络分析方法结合,清楚地描绘了拉萨河流域水电开发中不同利益相关者的相互关系,为制定水电开发的生态补偿策略提供了科学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