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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 DB   DB37/T 5058-2023 J XXXX-2023   自防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Self-waterproof   Concrete   (报批稿)   202x-xx-xx 发布 202x-xx-xx 实施   山 东 省 住 房 和 城 乡建 设厅   联合发布   山 东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   自防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Application of Self-waterproof   Concrete   DB37/T 5058-2023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J XXXX-2023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批准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施行日期:202 4 年 月 日   前 言   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 2022年第二批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鲁建标字〔2022〕14 号)   要求,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工程应用实践经验,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参考国内外相关标准,并结合山东省实际情况,对原《微膨胀防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37/T 5058-2016 进行了全面修订。   本规程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原材料;5.混凝土性能;6.设计;7.混凝土生产与施工;8.质量检验与验收。   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   1.将标准名称调整为《自防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2.增加了氧化镁类混凝土膨胀剂、钙镁复合类混凝土膨胀剂、温控型镁质抗裂剂、水化温升抑制剂和防裂抗渗复合材料的指标要求和应用规定;3.增加了“防裂设计”和“ 防水构造设计 ”两节,规定了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的工程应进行防裂设计和防水构造设计的要求;4.增加了自防水混凝土的混凝土限制膨胀率的设计参考值;5.更新了对自防水混凝土养护的规定;6.质量检验和验收方面,增加了对自防水混凝土用原材料进场验收的规定;7. 补充完善了相关的附录资料。   本规程由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各单位在标准实施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地址:济南市市中区南辛庄西路 276 号,邮编:250022 ,电话:0531-87963860 ,E-mail: 15053166918@163.com),以便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山东省建筑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   济南市工程质量与安全中心   参编单位:山东省华冠建材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武汉源锦建材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省交通科学研究院   山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交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中交一航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华材工程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员:张明征 王 志 靳志刚 邵海涛纪宪坤 方 博 郭保林 韩振林李胜旺 武春阳 常明仕 王晓明陶 锐 高 健 殷际运 郭 健李 勇 程 鹏 田延刚 刘甲旺张 坤 刘海青 丁立华   主要审查人员:刘 立 鲁统卫 袁惠星 冯竟竟侯鹏坤 李 晖 董士文 葛序尧谢慧东   目 次   1 总 则 1   2 术语和符号 2   2.1 术 语 2   2.2 符 号 3   3 基本规定 4   4 原材料 5   4.1 水 泥 5   4.2 骨 料 5   4.3 矿物掺合料 6   4.4 外加剂 6   4.5 拌合用水 8   4.6 其他材料 9   5 混凝土性能 10   5.1 拌合物性能 10   5.2 力学性能 10   5.3 抗裂防水性能 10   5.4 长期与耐久性能 12   6 设 计 13   6.1 一般规定 13   6.2 配合比设计 13   6.3 防裂设计 14   6.4 防水构造设计 14   7 混凝土生产与施工 16   7.1 原材料进场与贮存 16   7.2 计量 16   7.3 生产与运输 16   7.4 浇筑与养护 17   8 质量检验与验收 20   I   8.1 原材料质量检验 20   8.2 自防水混凝土性能检验 20   8.3 自防水混凝土工程评价与验收 21   附录 A 自防水混凝土系统防水构造 23   附录 B 氧化镁类混凝土膨胀剂、钙镁复合类混凝土膨胀剂、温控型镁质抗裂剂   的限制膨胀率试验方法 38   附录 C 自防水混凝土限制膨胀率试验方法 41   附录 D 混凝土绝热温升降低率试验方法 44   本规程用词说明 46   引用标准名录 47   附:条文说明 50   II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 1   2 Terms and Symbols 2   2.1 Terms 2   2.2 Symbols 3   3 Basic Requirements 4   4 Materials 5   4.1 Cement 5   4.2 Aggregate 5   4.3 Mineral admixture 6   4.4 Chemical admixture 6   4.5 Water 8   4.6 Others 9   5 Properties of Concrete 10   5.1 Mixture properties 10   5.2 Mechanical properties 10   5.3 Property of crack-resistance and waterproofing 10   5.4 Long-term properties and durability 12   6 Design 13   6.1 General requirement 13   6.2 Mix proportion design 13   6.3 Anti-cracking design 14   6.4 Waterproof structure design 14   7 Concrete Production and Construction 16   7.1 Entry and storage of raw materials 16   7.2 Measurement 16   7.3 Production and transport 16   7.4 Pouring and curing 17   8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20   8.1 Quality inspection of raw materials 20   8.2 Performance inspection of self-waterproof concrete 20   8.3 Assessmnet and acceptance of project with self-waterproof concrete 21   Appendix A The Watertight Construction of Self-waterproof Concrete 23   III   Appendix B Test Method for Limiting Expansion Rate of Mortar with Magnesium   Oxide Expansive Agents ,Calcium and Magnesium Oxides Based   Expansive Agents And Magnesium Oxide Anti-cracking Agents with   Temperature Suppression 38   Appendix C Test Method for Limiting Expansion Rate of   Self-waterproof Concrete 41   Appendix D Test Method for Reduction Rate of Adiabatic Temperature Rise of   Concrete 44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pecification 4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7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50   IV   1 总 则   1.0.1 为规范自防水混凝土的应用,保证防水工程质量,遵循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自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控制、性能控制、设计、生产与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   1.0.3 自防水混凝土的配制、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和山东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1   2 术 语 和 符 号   2.1 术 语   2.1.1 自防水混凝土 self-waterproof concrete   混凝土中掺加功能性材料,通过配合比优化设计,进行严格的原材料、生产、施工质量控制,制成的具有良好的拌合物性能、力学性能、耐久性能和长期性能,使主体结构兼具承重、围护和防水功能的混凝土。   2.1.2 自防水混凝土系统 self-waterproof concrete system   主体结构采用自防水混凝土,同时对变形缝、后浇带、施工缝等细部构造进行防水密封处理,并根据工程需要增加外设防水层或构造防水措施的防水体系。   2.1.3 氧化镁类混凝土膨胀剂 magnesium oxide expansive agents for concrete与水泥、水拌和后经水化反应生成氢氧化镁的混凝土膨胀剂。   2.1.4 硫铝酸钙类混凝土膨胀剂 calcium sulphoaluminate expansive agents for concrete   与水泥、水拌和后经水化反应生成钙矾石的混凝土膨胀剂。   2.1.5 氧化钙类混凝土膨胀剂 calcium oxide expansive agents for concrete与水泥、水拌和后经水化反应生成氢氧化钙的混凝土膨胀剂。   2.1.6 硫铝酸钙-氧化钙类混凝土膨胀剂 calcium sulphoaluminate-calcium oxide   expansive agents for concrete   与水泥、水拌和后经水化反应生成钙矾石和氢氧化钙的混凝土膨胀剂。   2.1.7 钙镁复合类混凝土膨胀剂 calcium and magnesium oxides based expansive agent for concrete   由轻烧氧化镁膨胀材料与氧化钙类或硫铝酸钙-氧化钙类膨胀材料按照一定比例复合的混凝土膨胀剂 。   2.1.8 防裂抗渗复合材料 anti-crack and anti-permeability composite materials   由具有密实减缩作用的粉体材料与合成纤维等按一定比例复配制得,掺入混凝土中可提高其防裂和抗渗性能的一种材料。   2   2.1.9 水化温升抑制剂 concrete temperature rise inhibitor   一种掺入水泥混凝土中,可以有效降低水泥水化加速期水化放热速率,且基本不影响水化总放热量的外加剂。   2.1.10 温控型镁质抗裂剂 magnesium oxide anti-cracking agent with temperature suppression   以氧化镁类混凝土膨胀剂和水化温升抑制剂为关键组分,具有补偿混凝土收缩变形和降低混凝土水化温升功能的外加剂。   2.1.11 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cementitious capillary crystalline waterproofing admixture   以硅酸盐水泥、石英砂为主要成分,掺加一定量活性化学物质制成的粉状材料,经与水拌合后调配成可刷涂或喷涂在水泥混凝土表面的浆料;亦可采用于撒压入未完全凝固的水泥混凝土表面。   2.2 符 号   D——结构最小截面尺寸;   T——平均环境温度;   Δε(28d-3d)——胶砂试件在指定条件下养护 28d 的限制膨胀率与养护3d 的限制膨胀率的差值;   Δε(28d-7d)——胶砂试件在指定条件下养护 28d 的限制膨胀率与养护7d 的限制膨胀率的差值;   Δξ(28d-7d)——混凝土试件在 40℃水中养护 28d 的限制膨胀率与养护7d 的限制膨胀率的差值。   3   3 基本规定   3.0.1 表 3.0.1 中所列的工程部位宜使用自防水高性能混凝土。   表 3.0. 1 自防水混凝土宜使用的工程部位   序号   工程类别   工程部位   1   工业与民用建筑   防水基础底板或承台、抗渗外墙、超长连续防渗外墙、防渗楼屋面板、防渗池壁板、止水层、止水墙、挡土墙、防渗后浇带等   2   水利水电工程   水坝、水电站地下泵房、渠道和管道、蓄水池、涵洞、闸墩等   3   水处理工程   污水池、蓄水池、中水池、渠道和管道、闸板等   4   市政工程   隧道、地铁、道路防渗结构、超长抗渗路面板、市政给排水渠道、管道、管廊工程、箱涵等   5   人防工程   地下人防涵洞防渗结构、防护工程等   6   道桥、渡河工程   隧道、桥梁、道路基础防渗结构等   7   港口工程   长期与水接触或处于潮湿环境下的混凝土结构   8   其他工程   堵漏、坍塌、缺陷混凝土结构的填充、修补处理等   3.0.2 自防水混凝土宜采用预拌混凝土。   3.0.3 膨胀剂在自防水混凝土的适用条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硫铝酸钙类混凝土膨胀剂适用于长期服役环境温度为 80℃以下的钢筋混凝土结构,不宜用于极干和干旱环境的工程,不宜用于长期处于流动性软水侵蚀环境的工程中。   2 氧化钙类混凝土膨胀剂适用于混凝土浇筑过程中,胶凝材料水化温升导致结构内部温度不超过 40℃的环境。   3 氧化镁类混凝土膨胀剂不宜用于中心温峰值小于 20℃的混凝土结构,不宜用于在冬期施工的最小尺寸小于 150mm 的混凝土结构。   4   4 原材料   4.1 水 泥   4.1.1 制备自防水混凝土时,宜选用强度等级不低于 42.5 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的规定。水泥的 3d 水化热不宜大于 280kJ/kg ,7d 水化热不宜大于 320kJ/kg 。大体积混凝土宜选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中热硅酸盐水泥、低热硅酸盐水泥》GB/T 200 的中、低热硅酸盐水泥。   4.1.2 使用低热微膨胀水泥、明矾石膨胀水泥、 自应力硫铝酸盐水泥、 自应力铁铝酸盐水泥时, 自防水混凝土不宜掺加膨胀剂。   4.2 骨 料   4.2.1 粗骨料的选择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的规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粗骨料宜采用连续级配。   2 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应超过构件截面最小尺寸的 1/4 ,且不应超过钢筋最小净间距的 3/4;对实心混凝土板,粗骨料的最大粒径不宜超过板厚的 1/3 ,且不应超过 40mm。   3 粗骨料中的含泥量不应大于 1.0% 、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0.2% ,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 8%。   4.2.2 细骨料的选择除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的规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天然砂宜选用中砂,含泥量不应大于 3.0% 、泥块含量不应大于 1.0%,坚固性指标不应大于 8%。   2 采用人工砂时,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人工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 JGJ/T 241 的规定。   3 不宜单独采用特细砂。   4.2.3 应选用非碱活性骨料。   5   4.3 矿物掺合料   4.3.1 粉煤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的规定,宜采用Ⅰ 、Ⅱ级粉煤灰,当采用C 类粉煤灰时,应进行安定性检测。   4.3.2 粒化高炉矿渣粉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 的有关规定。   4.3.3 硅灰、石灰石粉和复合矿物掺合料的技术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矿物掺合料应用技术规范》GB/T 51003 的有关规定。   4.3.4 矿物掺合料的放射性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的有关规定。   4.4 外加剂   4.4.1 外加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及现行行业标准《聚羧酸系高性能减水剂》JG/T 223、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T 474 、《混凝土防冻剂》JC/T 475 、《混凝土防冻泵送剂》JG/T 377 等的规定。   4.4.2 不同种类膨胀剂的性能指标及使用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硫铝酸钙类、氧化钙类、硫铝酸钙-氧化钙类混凝土膨胀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膨胀剂》GB/T 23439 的规定。   2 氧化镁类混凝土膨胀剂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4.4.2-1 的规定。   表 4.4.2-1 氧化镁类混凝土膨胀剂性能指标   项 目   指标要求   检验方法   R 型   M 型   S 型   MgO 含量(%)   ≥80.0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 176   烧失量(%)   ≤4.0   反应时间(s)   500mm   梁板   ≥0.015   Δξ(28d-7d) ≥0.005   ≤380   墙体   ≥0.020   后浇带、膨胀加强带   ≥0.020   -   注:1 当结构最小截面尺寸大于 250mm ,且小于等于 500mm时,混凝土限制膨胀率的测试方法按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 50119 的有关规定进行。   2 当结构最小截面尺寸大于 500mm 时,混凝土限制膨胀率的测试方法按本规程的附录 C 进行。   10   5.3.2 针对结构尺寸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用于自防水混凝土中的膨胀剂可选用硫铝酸钙类、氧化钙类、硫铝酸钙-氧化钙类膨胀剂,氧化镁膨胀剂,温控型镁质抗裂剂,钙镁复合膨胀剂。膨胀剂的选用宜按照表 5.3.2 进行。   表 5.3.2 膨胀剂选用表   结构最小截面尺寸 D   强度等级   膨胀剂选用规则   硫铝酸钙类、氧化钙   类、硫铝酸   钙-氧化钙类膨胀剂   氧化镁膨胀剂   温控型镁质抗裂剂   钙镁复合膨胀剂   R 型   M 型   S 型   250mm   ≤500mm   宜选   宜选   不宜选   不宜选   不宜选   宜选   ≥C40   宜选   可选   宜选   不宜选   可选   宜选   500mm   ≤1000mm   宜选   可选   宜选   不宜选   可选   宜选   ≥C40   可选   不宜选   宜选   可选   宜选   可选   >1000mm   -   不宜选   不宜选   可选   宜选   宜选   可选   5.3.3 对于截面尺寸不超过 400mm 的结构, 自防水混凝土可采用防裂抗渗复合材料或纤维类材料。掺加纤维类材料的混凝土宜采用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 中的早期抗裂试验方法进行抗裂性能评价,单位面积上的总开裂面积不宜大于 400mm2/m2。   5.3.4 用于地下工程的自防水混凝土的抗渗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 的规定及防水设计要求。抗渗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的规定。   5.3.5 对于大体积自防水混凝土结构,除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 50496 中规定的温控措施外,宜掺加水化温升抑制剂。掺加水化温升抑制剂的混凝土性能指标应符合表 5.3.5 的规定。   表 5.3.5 掺加水化温升抑制剂的混凝土性能指标   项目   指标值   检验方法   凝结时间差(min)   ≤300   《混凝土外加剂》   GB 8076   泌水率比(%)   ≤100   抗压强度比(%)   7d   ≥90   28d   ≥100   混凝土绝热温升降低   率(%)   1d   ≥15   本规程附录 D   7d   ≤10   11   5.4 长期与耐久性能   5.4.1 自防水混凝土的耐久性能应根据结构的设计工作年限、结构所处的环境类别及作用等级进行确定,环境类别和作用等级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 50476 的规定确定,耐久性能要求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标准》GB/T 50476 的有关规定。   5.4.2 自防水混凝土的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的试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长期性能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 的规定。   12   6 设 计   6.1 一般规定   6.1.1 地下工程迎水面主体结构混凝土宜采用自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和防水混凝土强度等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 的规定。   6.1.2 对于不具备迎水面外防水层施工条件、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系统的工程,应制定专项技术方案,方案中涉及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   6.2 配合比设计   6.2.1 自防水混凝土的配合比设计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 的有关规定进行。   6.2.2 各类膨胀剂推荐掺量宜符合表 6.2.2 的规定,实际掺量应根据不同工程设计要求通过试验确定。   表 6.2.2 各类膨胀剂推荐掺量   膨胀剂类型   硫铝酸钙类、氧   化钙类、硫铝酸   钙-氧化钙类混   凝土膨胀剂   氧化镁类   混凝土膨胀剂   温控型镁质抗裂剂   钙镁复合类混凝土膨胀剂   掺量(按胶凝   材料质量百分   比计)/%   8~ 12   6~8   8~ 10   8~ 12   6.2.3 自防水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应及时检测粗骨料、细骨料和其他材料的性能,并应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   6.3 防裂设计   6.3.1 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的工程应进行结构防裂设计,地下防水工程的结构防裂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技术规范》JC/T   13   60014 的规定,建筑工程的结构防裂设计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裂缝防治技术规程》JGJ/T 317 的规定。   6.3.2 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的超长混凝土结构,当钢筋混凝土结构伸缩缝的最大间距超过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 50010 的规定时,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超长混凝土结构无缝施工标准》JGJ/T 492 的规定进行超长结构深化设计。   6.3.3 当梁、柱、墙中纵向受力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大于 50mm时,宜对保护层采取有效的构造措施。当在保护层内配置防裂、防剥落的钢筋网片时,网片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25mm。   6.4 防水构造设计   6.4.1 自防水混凝土防水系统的构造宜符合本规程附录 A 的规定。   6.4.2 防水工程主体结构在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的同时,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采用下列防水做法:   1 根据工程防水需要可增加外设防水层。   2 排水设施应具备汇集、流径、排放等功能,地下工程集水坑和排水沟应做防水处理,排水沟的纵向坡度不应小于 0.2%。   3 变形缝内侧应增设排水盲管,施工缝、穿墙螺栓孔、穿墙管道根、预留通道接头等防水节点应做加强处理,防水节点的构造宜按附录 A 中的规定进行。   6.4.3 自防水混凝土防水顶板不宜采用现浇空心楼盖或预应力混凝土空心楼板结构。   6.4.4 外设防水层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宜采用能使防水层与主体结构完全贴合防窜水的防水材料及施工方法。   2 卷材与卷材叠合使用时,两层卷材之间应满粘。   3 不同种类的防水材料叠层使用时,材料间应相容。   6.4.5 自防水混凝土系统的防水构造设计要求和外设防水层材料的使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 的规定,外防水材料的选用宜符合表 6.4.5 的规定。   14   表 6.4.5 外防水材料参考选用列表   类别   品种名称   执行标准   水泥基防水材料   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   水材料   《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 18445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JC/T 984   涂料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GB/T 23445   聚氨酯防水涂料   《聚氨酯防水涂料》GB/T 19250   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 2428   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喷涂橡胶沥青防水涂料》JC/T 2317   聚脲防水涂料   《喷涂聚脲防水涂料》GB/T 23446   改性沥青   类防水   卷材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18242   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   《改性沥青聚乙烯胎防水卷材》GB 18967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23441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塑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GB 18243   预铺反粘防水卷材   《预铺防水卷材》GB/T 23457   湿铺防水卷材   《湿铺防水卷材》GB/T 35467   合成高分   子类防水   卷材   三元乙丙橡胶防水卷材   (EPDM)   《高分子防水材料 第 1 部分 片材》   GB/T 18173. 1   聚氯乙烯防水卷材(PVC)   《聚氯乙烯(PVC)防水卷材》GB 12952   热塑性聚烯烃防水卷材   (TPO)   《热塑性聚烯烃(TPO)防水卷材》   GB 27789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   《高分子增强复合防水片材》GB/T 26518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   《氯化聚乙烯防水卷材》GB 12953   15   7 混凝土生产与施工   7.1 原材料进场与贮存   7. 1. 1 原材料进场时,应提供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应包括型式检验报告、出厂检验报告与合格证等;外加剂、纤维等产品还应提供使用说明书。   7. 1.2 各种原材料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水泥、矿物掺合料、外加剂等粉状材料应按不同品种、规格、等级和生产厂家分别贮存;应防潮、防雨,并应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2 粗、细骨料堆场应有防尘和遮雨设施;粗、细骨料应按品种、规格分别堆放,不应混放,不应混入杂物。   3 各种原材料贮存处应有明显标识。   4 水泥、矿物掺合料等贮存期超过 3 个月时,应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   5 粉状外加剂应防止受潮结块,有结块时应进行检验,合格者应经粉碎至全部通过公称直径为 630μm方孔筛后再使用;液体外加剂应贮存在密闭容器内,并应防晒和防冻,有沉淀、异味、漂浮等现象时,应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7.2 计量   7.2. 1 混凝土生产企业应建立计量设备管理制度,计量设备应在有效检定期内使用,其精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楼)》 GB/T 10171 的有关规定。原材料计量设备应按有关规定由法定计量部门定期校验,并取得有效检定证书。混凝土生产单位每月应至少自检计量设备一次。   7.2.2 原材料计量偏差每班应进行零点校准;每盘混凝土原材料计量的允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GB/T 14902 的规定,原材料计量偏差应每班检查 1 次。   7.2.3 当掺加纤维等无法采用自动计量的原材料时,应安排专人负责计量操作。   16   7.3 生产与运输   7.3.1 自防水混凝土的生产和运输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GB 50164 和《预拌混凝土》GB/T 14902 的规定。   7.3.2 自防水混凝土不应使用受潮结块的水泥和矿物掺合料,并且使用时的温度不宜高于60℃。   7.3.3 冬期施工生产自防水混凝土时,如需加热拌合水,拌合水温度不应高于65℃。   7.3.4 自防水混凝土搅拌的最短时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的规定, 自防水混凝土应搅拌均匀,宜采用强制式搅拌机,搅拌时间应比普通混凝土搅拌时间延长 30s 以上。   7.3.5 掺加防裂抗渗复合材料的混凝土,宜将防裂抗渗复合材料与粗、细骨料一同投入搅拌机中,加入水泥、矿物掺合料、水、外加剂后搅拌 90s~120s。   7.3.6 冬期施工生产混凝土时,原材料的温度和混凝土的温度控制措施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 的规定进行。高温环境搅拌混凝土时,宜优先采用骨料遮阳、喷雾降温等措施,降低骨料温度,也可采用地下水或掺加冰水的方法降低拌合物温度。   7.3.7 在运输过程中应控制自防水混凝土不离析、不分层,并应控制混凝土拌合物性能符合施工要求。   7.4 浇筑与养护   7.4.1 自防水混凝土浇筑和养护,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 的规定,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防水混凝土浇筑前,应根据设计文件或结构物具体技术要求制定完整的技术方案,有针对性地检测运至浇筑现场的混凝土拌合物坍落度、温度、含气量等参数。   2 自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浇筑、振捣的过程中不应加水。   17   3 混凝土拌合物的装料、运输、卸料、泵送、浇筑的过程应在混凝土失去塑性流动前进行,当气温不高于 25℃时,不宜超过 2.5h;气温高于 25℃时,不宜超过 2h。   4 大体积自防水混凝土的浇筑与养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标准》GB 50496 的规定。   7.4.2 混凝土模板工程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 的规定,必要时应结合混凝土的养护方法进行保温构造设计。模板的安装和拆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存在温度开裂风险的构件,以及存在早期遭受负温影响的最小尺寸小于500mm 的构件,宜采用木模板、胶合模板或经过保温改造的金属模板。   2 现场环境温度高于 35℃时,宜对金属模板进行洒水降温,洒水后不应留有积水。   3 后浇带或其他部位留置的竖向施工缝,宜用钢板网或铁丝网拼接支模,也可用快易收口网进行支挡;后浇带的垂直支架系统宜与其他部位分开。   7.4.3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入模温度进行控制,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夏季高温环境施工时,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宜高于 30℃。   2 冬期低温环境施工时,混凝土入模温度不应低于 5℃ , 冬期分层浇筑大体积混凝土时, 已浇筑层的混凝土温度在未被上一层混凝土覆盖前不应低于2℃。   7.4.4 自防水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浇筑前膨胀加强带和后浇带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超长的板式结构采用膨胀加强带取代后浇带时,应根据所选膨胀加强带的构造形式,按规定顺序浇筑。间歇式膨胀加强带和后浇式膨胀加强带浇筑前,应将膨胀加强带内杂物等清理干净,膨胀加强带两侧面进行表面清理凿毛处理,并充分润湿后再浇自防水混凝土。   2 当施 工 中因 各种 原 因 需 留施 工 缝 时 ,在 浇 混凝 土 前 ,应 先铺 设30mm~50mm 厚的同配合比无粗骨料的微膨胀水泥砂浆,再浇自防水混凝土。   3 自防水混凝土应采用专业机械分层均匀振捣密实,振捣时以其表面泛浆、不冒气泡为宜,浆体厚度不宜大于 5mm。   18   4 自防水混凝土浇筑后,在初凝前和终凝前,应分别在混凝土裸露表面进行抹面处理。   7.4.5 自防水混凝土拆模后应及时进行养护,不同构件类型的养护方式宜符合下列规定:   1 底板、顶板及其他水平结构,宜振捣抹面后覆盖薄膜,可进行蓄水养护,也可覆盖土工布等材料保温保湿养护。   2 侧墙或其他竖向结构应根据模板类型、结构厚度和环境温度制定拆模时间与拆模后的养护方案,拆模时间和养护方案宜按表 7.4.5 的规定进行。   表 7.4.5 拆模时间与养护方式   模板类型   最小截面尺寸 D   要求项目   平均环境温度 T (℃)   ≤5   5   >22   金属模板   D≤500mm   拆模时间(d)   ≤2   -   -   养护方式   保温保湿   保湿   D>500mm   拆模时间(d)   ≤3   养护方式   保温保湿   木制或胶合模板   D≤500mm   拆模时间(d)   ≥7   ≥3   ≥2   养护方式   保温保湿   D>500mm   拆模时间(d)   ≥7   ≥3   ≥2   养护方式   保温   保温保湿   注:1 保湿措施包括喷淋水管、覆盖薄膜或养护膜、喷养护剂等。   2 保温措施包括具有防风功能且导热系数低的保温养护材料等。   3 采用洒水养护时,养护用水的温度与混凝土表面温度之差不宜超过 15℃。   4 采用喷涂混凝土养护剂时,应确保不漏喷和保湿效果,养护时间不应少于 14d。   7.4.6 对于冬期施工的自防水混凝土,养护应按照现行行业标准《建筑工程冬期施工规程》JGJ/T 104 的规定。   19   8 质量检验与验收   8.1 原材料质量检验   8.1.1 自防水混凝土的原材料应按检验批次随机取样进行原材料检验,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的指标要求,检验批次和检验项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的规定。   8.1.2 自防水混凝土原材料的检验批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散装水泥应按每 500t为一个检验批,袋装水泥每 200t为一个检验批;粗、细骨料应按每 400m³为一个检验批;粉煤灰、粒化高炉矿渣粉、硅灰、石灰石粉、磷渣粉、天然火山灰质粉和复合矿物掺合料等矿物掺合料应按每 200t为一个检验批;膨胀剂应按每 200t为一个检验批;水化温升抑制剂应按每 50t 为一个检验批;减水剂应按每 10t 为一个检验批;钢纤维应按每 20t为一个检验批,合成纤维应按每 50t 为一个检验批;水应按同一水源不少于一个检验批;其他材料的检验批次按照各自执行标准的规定进行。   2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检验批量宜扩大一倍:   1)对经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符合要求的产品;   2)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检验合格;   3)同一厂家的同批出厂材料,用于同时施工且属于同一工程项目的多个单项工程。   3 不同批次或非连续供应的不足一个检验批量的混凝土及原材料应作为一个检验批。   8.2 自防水混凝土性能检验   8.2.1 自防水混凝土性能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防水混凝土拌和物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拌混凝土》 GB/T 14902 的有关规定, 自防水混凝土进场时,应检查混凝土质量证明文件和混凝土坍落度及扩展度。   2 自防水混凝土强度检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GB/T 50107 的有关规定。   20   3 自防水混凝土耐久性能评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耐久性检验评定标准》JGJ/T 193 的有关规定。   4 自防水混凝土的抗裂性能检验应根据掺加的外加剂进行选择,其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掺加硫铝酸钙类、氧化钙类、硫铝酸钙-氧化钙类混凝土膨胀剂的自防水混凝土的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表 5.3.1 的要求,并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补偿收缩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178 的有关规定;   2)掺加氧化镁类混凝土膨胀剂的自防水混凝土的检验结果应符合本规程表 5.3.1 的规定;   3)掺加防裂抗渗复合材料和纤维类材料的混凝土的检验结果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地下工程混凝土结构自防水技术规范》JC/T 60014 中的有关规定;   4)掺加其他抗裂外加剂的自防水混凝土应按照各个产品有关标准规定的试验方法进行检验。   8.2.2 实体结构的自防水混凝土质量检验应符合现行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高性能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DB37/T 5150 的有关规定。   8.3 自防水混凝土工程评价与验收   8.3.1 使用自防水混凝土系统的工程评价与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GB 55030 的规定,其中地下工程的评价与验收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 的规定。   8.3.2 自防水混凝土结构分项工程的评价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防水混凝土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进行抽查,每 100m2抽查 1 处,每处10m2 ,且不应少于 3 处。   2 自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应坚实、平整,不应有露筋、蜂窝等缺陷;埋设件位置应准确。   检验方法:观察和尺量检查。   3 自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裂缝宽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贯通。   检验方法:用刻度放大镜观察检查宽度,通过对裂缝的正面与对应的背面观察确认是否贯通。   21   4 自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允许偏差应为+8mm 、- 5mm;主体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 50mm ,其允许偏差应为± 5mm。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8.3.3 外设防水层分项工程的评价与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使用的各种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地下工程外设防水层应每 100m2 抽查 1 处,每处 10m2 ,且不应少于 3处;不足 100m2 时应按 3 处计算。细部构造应全数检查。   3 找平层应平整、坚固,不应有空鼓、酥松、蜂窝麻面、起砂、起皮现象。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4 洞口、穿墙管、预埋件及收头等部位的防水构造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 砂浆防水层应坚固、平整,不应有空鼓、开裂、酥松、起砂、起皮现象。检验方法:观察和用小锤轻击检查。   6 涂料防水层应无裂纹、褶皱、流淌、鼓泡和露胎(槎)现象。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8.3.4 当自防水混凝土工程的验收未达到设计要求时,应编制专项修复方案,并应经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建设单位审核后实施。修复完成后,应进行二次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22   附录 A 自防水混凝土系统防水构造   A.1 主体结构防水构造   A.1.1 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系统的地下工程主体结构防水构造,根据工程设计的防水要求,宜按表 A.1.1-1 、表 A.1. 1-2 选择所用的外防水层材料。   表 A. 1. 1-1 地下工程外防水层材料选用表(一级防水)   编号   防水层材料   DF1-1   ①≥6mm厚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②≥1.5mm 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DF1-2   ①≥18mm厚掺防水剂水泥防水砂浆   ②≥1.5mm 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DF1-3   ①≥40mm厚掺抗裂防水剂细石混凝土   ②≥1.5mm 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DF1-4   ①≥1.0mm 厚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②≥1.5mm 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DF1-5   ①≥1.0mm 厚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②≥1.5mm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DF1-6   ①≥1.0mm 厚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②≥0.9mm 厚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1.3mm 厚聚合物水泥粘结料   DF1-7   ①≥1.0mm 厚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②≥1.2mm 厚预铺反粘防水卷材(塑料类)   DF1-8   ①≥1.0mm 厚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②≥1.2mm 厚反应型高分子自粘防水卷材   DF1-9   ①≥1.5mm 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无胎)   ②≥1.5mm 厚聚氨酯防水涂料   DF1-10   ①≥4.0mm 厚弹性体改性沥青(SBS)防水卷材   ②≥3.0mm 厚弹性体改性沥青(SBS)防水卷材   DF1-11   ①≥1.5mm 厚自粘聚合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无胎)   ②≥1.5mm 厚预铺反粘防水卷材(橡胶类)   DZF1-1   ①≥4.0mm 厚 SBS 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②≥1.0mm 厚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DZF1-2   ①≥4.0mm 厚 SBS 改性沥青耐根穿刺防水卷材   ②≥2.0mm 厚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   注:1 若无特别说明,表中①、②不表示顺序,只表示防水层数。   2 防水层可根据具体工程情况,叠层设置或分开设置。   3 预铺反粘防水卷材与其他类型卷材搭配使用时,应与后浇自防水混凝土粘结。   23   表 A. 1. 1-2 地下工程外防水层材料选用表(二级防水)   编号   防水层材料   DF2-1   ≥1.0mm 厚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   DF2-2   ≥1.5mm 厚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DF2-3   ≥6.0mm 厚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   DF2-4   ≥40.0mm 厚掺抗裂防水剂细石混凝土   DF2-5   ≥4.0mm 厚弹性体改性沥青(SBS)防水卷材   A.1.2 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系统的地下工程底板防水构造,根据工程设计的防水要求和所用外防水层材料的种类,宜从表 A.1.2 中选择相对应的做法。   表 A. 1.2 地下工程底板防水构造选用表   编号   简图   构造做法   防水   材料   底板 1   1.面层(见具体工程设计)   2. 自防水混凝土底板   3.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兼做保护层   4. 防水涂料防水层   5.混凝土垫层   6.地基土   DF1-1   DF1-2   底板 2   1.面层(见具体工程设计)   2. 自防水混凝土底板   3.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兼做保护层   4. 防水涂料防水层   5.混凝土垫层   6.地基土   DF1-3   续表 A. 1.2   24   编号   简图   构造做法   防水   材料   底板 3   1.面层(见具体工程设计)   2. 自防水混凝土底板   3.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4.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5. 防水涂料防水层   6.混凝土垫层   7.地基土   DF1-4   DF1-5   底板 4   1.面层(见具体工程设计)   2. 自防水混凝土底板   3.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4.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5. 防水卷材防水层   6.混凝土垫层   7.地基土   DF1-6   底板 5   1.面层(见具体工程设计)   2. 自防水混凝土底板   3.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4. 防水卷材防水层   5.混凝土垫层   6.地基土   DF1-7   底板 6   1.面层(见具体工程设计)   2. 自防水混凝土底板   3.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4. 防水卷材防水层   5.混凝土垫层   6.地基土   DF1-10   DF1-11   DF2-5   续表 A. 1.2   25   编号   简图   构造做法   防水   材料   底板 7   1.面层(见具体工程设计)   2. 自防水混凝土底板   3.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4.混凝土垫层   5.地基土   DF2-1   DF2-3   底板 8   1.面层(见具体工程设计)   2. 自防水混凝土底板   3.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4. 防水涂料防水层   5.混凝土垫层   6.地基土   DF2-2   底板 9   1.面层(见具体工程设计)   2. 自防水混凝土底板   3.细石混凝土防水层   4.混凝土垫层   5.地基土   DF2-4   A.1.3 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系统的地下工程侧墙防水构造,根据工程设计的防水要求和所用外防水层材料的种类,宜从表 A.1.3 中选择相对应的做法。   26   表 A. 1.3 地下工程侧墙防水构造选用表   编号   简图   构造做法   防水   材料   外墙 1   1. 回填材料   2.保温层兼做保护层   3.防水涂料防水层   4.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5. 自防水混凝土侧墙   6.面层   DF1-4   DF1-5   外墙 2   1. 回填材料   2.保温层兼做保护层   3.防水卷材防水层   4. 自防水混凝土侧墙5.面层   DF1-10   DF4-5   外墙 3   1.挡土墙   2.找平层   3.防水卷材防水层   4. 自防水混凝土侧墙5.面层   DF1-10   DF1-11   外墙 4   1. 回填材料   2.保温层兼做保护层   3.防水卷材防水层   4.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5. 自防水混凝土侧墙   6.面层   DF1-8   27   续表 A. 1.3   外墙 5   1. 回填材料   2.保温层兼做保护层   3.防水卷材防水层   4.防水涂料防水层   5. 自防水混凝土侧墙6.面层   DF1-9   外墙 6   1. 回填材料   2.保温层兼做保护层   3.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4. 自防水混凝土侧墙   5.面层   DF2-1   DF2-3   外墙 7   1. 回填材料   2.保温层兼做保护层   3.防水涂料防水层   4. 自防水混凝土侧墙5.面层   DF2-2   A.1.4 采用自防水混凝土系统的地下工程顶板防水构造,根据工程设计的防水要求和所用外防水层材料的种类,宜从表 A.1.4 中选择相对应的做法。   28   表 A. 1.4 地下工程顶板防水构造选用表   编号   简图   构造做法   防水   材料   顶板 1   1.覆土或面层   2.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3.防水涂料防水层   4.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5. 自防水混凝土顶板   DF1-1   DF1-2   DF1-4   DF1-5   顶板 2   1.覆土或面层   2.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兼做保护层   3.防水涂料防水层   4. 自防水混凝土顶板   DF1-3   顶板 3   1.覆土或面层   2.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3.防水卷材防水层   4.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5. 自防水混凝土顶板   DF1-6   DF1-8   顶板 4   1.覆土或面层   2.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3.防水卷材防水层   4.防水涂料防水层   5. 自防水混凝土顶板   DF1-9   顶板 5   1.覆土或面层   2.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3.防水卷材防水层   4. 自防水混凝土顶板   DF1-10   DF1-11   DF2-5   29   续表 A. 1.4   顶板 6   1.覆土或面层   2.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3. 自防水混凝土顶板   DF2-1   DF2-3   顶板 7   1.覆土或面层   2.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3.防水涂料防水层   4. 自防水混凝土顶板   DF2-2   顶板 8   1.覆土或面层   2.细石混凝土防水层兼做保护层   3. 自防水混凝土顶板   DF2-4   种植顶板 1   1.种植土   2.过滤层   3.排(蓄)水层   4.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5.耐根刺卷材   6.水泥基防水材料防水层   7. 自防水混凝土顶板   DZF1-1   种植顶板 2   1.种植土   2.过滤层   3.排(蓄)水层   4.细石混凝土保护层   5.耐根刺卷材   6.防水涂料防水层   7. 自防水混凝土顶板   DZF1-2   30   A.2 细部节点防水构造   A.2.1 使用自防水混凝土应连续浇筑,宜少留施工缝,应留置施工缝时,施工缝防水构造宜从图 A.2.1 中选择相应的做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环境温度高于 30℃时,中埋式止水带应采用金属止水带。   2 采用中埋式止水带或预埋式注浆管时,应定位准确、固定牢靠。   3 自防水混凝土拆除模板后,待混凝土养护 14d 后可涂刷防水加强层,防水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 300mm。   4 外设防水层和防水加强层可选用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或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   5 涂料加强层应做在混凝土迎水面,当采用单侧支模时,可在背水面采用外涂型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厚度应不应小于 1.0mm。   施工缝 a 施工缝 b   施工缝 c 施工缝 d   图 A.2. 1 自防水混凝土系统施工缝防水构造选用做法   31   1——保护层;2——防水层;3——防水加强层;4——施工缝;5——遇水膨胀止水   条(胶)6——丁基橡胶腻子钢板止水带;7——外贴式止水带;8——预埋注浆管   A.2.2 后浇带防水构造应根据结构形式、可操作性及施工条件进行设计,后浇带的防水构造宜从图 A.2.2 中选择相对应的做法,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后浇带间距和位置应按结构设计要求确定,宽度宜为 700mm~ 1000mm。   2 后浇带应采用补偿收缩混凝土浇筑,其抗渗性能和抗压强度等级应比两侧混凝土高一等级。   3 自防水混凝土结构断面内可采用丁基橡胶腻子钢板止水带、钢板止水带、预埋注浆管、遇水膨胀止水胶(条)等防水措施。   4 自防水混凝土结构迎水面可选用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等防水措施加强。防水卷材、防水涂料的宽度不应小于 400mm ,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底板后浇带防水构造 a   底板后浇带防水构造 b   32   底板超前止水式后浇带防水构造 a   底板超前止水式后浇带防水构造 b   顶板/侧墙后浇带防水构造(台阶型)   顶板/侧墙后浇带防水构造(凹凸型)   图 A.2.2 自防水混凝土系统后浇带防水构造选用做法   33   1——先浇微膨胀自防水混凝土;2——后浇补偿收缩混凝土;3——防水层;   4——混凝土垫层;5——防水加强层;6——遇水膨胀止水条(胶);   7——外贴式止水带;8——中埋式止水带;9——钢板止水带;   10——钢丝网片;11——填充密封材料;12——其他构造层   A.2.3 膨胀加强带的防水构造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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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材行业标准   JC/T 680—2025   代替JC/T 680—1997   建筑用镁质胶凝材料制品轻质隔墙板   Products of magnesia cementitious materials for construction—Lightweightpanelsforpartitionwall   2025-04-10发布 2025-11-01实施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   本文件代替JC/T680—1997《硅镁L③ 土空心轻质隔墙板》,与JC/T 680—1997相比,除结   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支死下   a)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对术语“建筑用镁质胶凝材料制品轻质隔墙板”、“镁质胶凝材料瓢氧镁胶凝材料”、“硫氧镁胶凝材料”和“改性剂”进行了定义(见   3.1、3.2、3.31和3.5);   b) 增加了产品按断面构造和镁质胶凝材料品种分类(见4.1.1、4.1.2); 取消了按构件类型分类(见1997年顺的31.1);更改了规格尺寸(见4.2,1997年版的3.3);修订了标记规则(见4.3,1997年版的32);   c)增加了“原D)” 一章(见第5章),更改了原材料品种及要求(见5.1、5.2、5.3和5.4,1997年版的4.0   d)增加了“荷载、抗压强度、含水率、软化系数、抗返卤性、可浸出氯离子含量和放射性核素限量”的指旨标(见表3、6.4),取消了“抗折力”指标(见1997年版的表5);   e) 更改了·外观质量、尺寸偏差而密度、干燥收缩值、抗冲击性能、吊挂力、空气声计权隔声量、燃烧性能、耐火极限”的指标(见6.1、6.2、表3,1997年版的4.2、4.3和表5);   f) 增加 了压 强度、含水率、软化系数、抗返卤性、抗弯荷载、可浸出氯离子含量和放射性核素限量”式验方法(见7.1、7.2、7.3和7.7);取消了“抗折力”试验方法(见1997年版的   5.3.6);更改了“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面密度、干燥收缩值、抗冲击性能、吊挂力、空气声计权隔 声 烧性能”的试验方法(见7.1、7.4和7.5,1997年版的5.2.1、5.2.2、5.3.1、   5.3.2、5.335.3.5、5.3.7和5.3.8);   g) 更改了组批规则、抽样规则和判定规则(见8.2、8.3和8.4,1997年版的6.1、6.2、6.3和   6.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建筑材料 台会提出。   本文件由全国水泥制品标化技术委员会(SAC/TC197)归口。   本文件负责起草单位: 中国建自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长大市政工程(广东)有限公司、中建一局集团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浙江亚夏装饰份有限公司、厦门市璟泰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浙江省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天意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本文件参加起草单位:河北超靓工贸有限公司、济南镁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望沛建材科技有限公司、同合智造(哈尔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住宅产业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焰燃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燕通建筑构件有限公司、安能三局(成都)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西安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中铁城建集团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北京筑之杰建筑工程检测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广西鼎恒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常州市建筑材料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建深圳装饰有限公司、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北京诚辰伟业科技有限公司、扬州大学、安阳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和消防技术中心、中国菱镁行业协会、建研院检测中心有限公司、北京中天标科标准化技术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JC/T680—2025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王武祥、倪顺年、戴祖生、李金元、陈凡、郑雍羿、何静姿、张秀娟、胡波、孙玉虎、任成传、张同吉、尹长龙、张方方、李广、周秘起、黄晓涛、刘德辉、陈德鹏、李天友、钱峰、曹亚军、张顺先、陈昌远、张明星、胡风竹、刘佳、吕西正、余国潮、陈海燕、王斌、李小丽、张磊蕾、袁畅、王爱军、杨鼎宜、于雁南、曹长坤、高勇勇、朱笑毅、曹圣萍、王展鹏、吴庆霞、付仰宽、洪辉、李孟强、廖礼平。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7年首次发布为JC/T 680—1997;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JC/T 680—2025   建筑用镁质胶凝材料制品轻质隔墙板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建筑用镁质胶凝材料品墙板的分类和标记、原材料、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的承重内隔墙用镁质胶凝材料制品轻质隔墙板。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计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心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6566建的必料放射性核素限量   GB8624建筑村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   GB/T 9978.1二筑构件耐火试验方法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17431. 经 集料及其试验方法 第1部分:轻集料   GB/T18968墙体材料术语   GB/T 19889.3二学 建筑和建筑构件隔声测量第3部分:建筑构件空气声隔声的实验室测量GB/T21120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   GB/T 23451—293建筑用轻质隔墙条板   GB/T 25176混凝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30100建筑出板试验方法   GB/T31288铁尾矿映   GB/T 33544—2017 玻美板   HG/T 2680—2017 工业时数镁   JC/T 209膨胀珍珠岩   JC/T 449—2021 镁质胶凝村料   JC/T 474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T1042膨胀玻化微珠   JC/T2189 建筑干混砂浆用可再分散乳胶粉   JC/T2199 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   JGJ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WB/T1023 菱镁胶凝材料改性剂   WB/T1036 菱镁制品用玻璃纤维布   3术语和定义 JC/T680—2025   GB/T18968和GB/T23451—2023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建筑用镁质胶凝材料制品轻质隔墙板productsof magnesiacementitiousmaterialsforconstruction —lightweightpanelforpartitionwall   以镁质胶凝材料、填料、外加剂和增强材料为主要原料,按建筑模数预制而成的非承重内隔墙用轻质条板。   注:简称轻质隔墙板。   3.2   镁质胶凝材料 magnesiacementitiousmaterial   由轻烧氧化镁、水与氯化镁、硫酸镁、磷酸盐中的一种或几种拌合而成,生成具有胶凝性能的材料。3.3   氯氧镁胶凝材料magnesiumoxychloridecementitiousmaterial   由轻烧氧化镁、氯化镁和水拌合而成的镁质胶凝材料。   3.4   硫氧镁胶凝材料 magnesiumoxysulfatecementitiousmaterial   由轻烧氧化镁、硫酸镁和水拌合而成的镁质胶凝材料。   3.5   改性剂modifier   用于改善镁质胶凝材料性能的物质。   4分类和标记   4.1分类   4.1.1 按断面构造分为空心轻质隔墙板(代号K)和实心轻质隔墙板(代号S)。   4.1.2 按镁质胶凝材料品种分为氯氧镁轻质隔墙板(代号GMCL)和硫氧镁轻质隔墙板(代号GMS)。   4.2规格尺寸   4.2.1 长度标志尺寸L,宜为2200mm~3500 mm。   4.2.2 宽度标志尺寸B,宜按100mm递增,常用尺寸为600mm。   4.2.3厚度标志尺寸T,宜按10mm递增,也可按25mm递增,常用尺寸为90mm、100mm、120mm、150mm、180mm、200mm。   4.2.4其他规格尺寸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轻质隔墙板相关技术指标应符合相近规格产品要求。   4.3标记   产品按下列顺序进行标记:产品品种、断面构造、规格尺寸(L×B×T) 和文件编号。   示例1:规格尺寸为2540mm×600mm×100 mm的空心氯氧镁轻质隔墙板的标记为:   GMCL-K 2540×600×100 JC/T 680—2025   示例2:规格尺寸为3000mm×600mm×150mm的实心硫氧镁轻质隔墙板的标记为:   GMS-S3000×600×150JC/T680—2025   5原材料 JC/T680—2025   5.1镁质胶凝材料   5.1.1 轻烧氧化镁应符合JC/T 449—2021中表1规定的I 级品和Ⅱ级品要求。   5.1.2 氯化镁应符合JC/T 449—2021中表2的规定。   5.1.3 硫酸镁应符合HG/T2680—2017中表1规定的I类产品要求。   5.1.4水应符合JGJ63的规定。   5.2填料   5.2.1 砂应符合GB/T 14684的规定。   5.2.2 轻集料应符合GB/T17431.1的规定。   5.2.3 再生细骨料应符合GB/T25176的规定。   5.2.4 铁尾矿砂应符合GB/T 31288的规定。   5.2.5 膨胀珍珠岩应符合JC/T 209的规定。   5.2.6 膨胀玻化微珠应符合JC/T 1042的规定。   5.2.7粉煤灰应符合GB/T 1596的规定。   5.2.8 采用工业尾矿、固体废弃物或其他矿物粉料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不应影响产品质量和耐久性,放射性水平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5.3外加剂   5.3.1 防水剂应符合JC/T474的规定。   5.3.2 改性剂应符合WB/T1023的规定。   5.3.3 可再分散乳胶粉应符合JC/T2189的规定。   5.3.4泡沫剂应符合JC/T2199的规定。   5.4增强材料   5.4.1 合成纤维应符合GB/T21120的规定。   5.4.2 玻璃纤维布应符合WB/T1036的规定。   5.4.3 采用其他品种增强材料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6要求   6.1外观质量   外观质量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外观质量   序号 项 目 指标 1 板面外露筋、露纤;飞边毛刺;板面泛霜泛碱;贯通性裂缝 无 2 板面裂缝,长度50mm~100mm,宽度0.5mm~1.0mm ≤2处/板 3 蜂窝气孔,长径5mm~30 mm ≤3处/板 4 缺棱掉角°,宽度×长度10 mm×25mm~20mm×30mm ≤2处/板 5 空心轻质隔墙板的壁厚/mm ≥12 低于下限值的缺陷忽略不计,高于上限值的缺陷为不合格。   JC/T680—2025   6.2尺寸偏差   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毫米   项 目 长度 宽度 厚度 板面平整度 对角线差 侧向弯曲 允许偏差 ±5 ±2 +1 ≤2 ≤6 ≤L/1000   6.3物理力学性能   物理力学性能应符合表3的期   表3物理力学性能   序号 项 不同厚度轻质隔墙板的指标 90mm(100mm) 120mm 150mm 180mm 200mm   1   MCL ≤45 ≤60 ≤75 ≤90 ≤100 面密度/(kg/m²) Ms ≤60 ≤75 ≤90 ≤110 ≤120 2 抗弯荷泰限重倍数 ≥2.0 3 抗验MPa ≥3.5   4 潮湿地区 ≤12% 含水率中等地区 ≤10% 干燥地区 ≤8% 5 软化 ≥0.80 6 干燥收缩值n/m) ≤0.60 7 抗冲击性 经5次抗冲击试验后,板面无裂纹 8 吊挂力 荷载1000N静置24h,板面无宽度超过0.5mm的裂缝 9 抗返卤性 无集结水珠或返潮现象   10   可浸出氯离子含量 ≤3.0% GMSu Ping ≤0.3% 11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dB ≥40 ≥45 ≥48 12 燃烧性能 A1级或A2级 13 耐火极限/h ≥1 ≥2 潮湿地区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不小于75%的地区:中等地区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在50%~75%的地区:干燥地区系指年平均相对湿度不大于50%的地区。   6.4放射性核素限量   应符合GB6566的规定。 JC/T680—2025   7试验方法   7.1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面密度、抗压强度、含水率、软化系数、干燥收缩值、抗冲击性能、吊挂力和抗返卤性   按GB/T30100的规定进行;其中,抗冲击性能采用砂袋法,干燥收缩值仲裁时按标准试验法的规定进行。   7.2抗弯荷载   按GB/T23451—2023中7.4.3的规定进行。   7.3可浸出氯离子含量   按GB/T33544—2017中附录B的规定进行。   7.4空气声计权隔声量   按GB/T19889.3的规定进行。   7.5燃烧性能   按GB8624的规定进行。   7.6耐火极限   按GB/T 9978.1的规定进行。   7.7放射性核素限量   按GB6566的规定进行。   8检验规则   8.1检验分类   8.1.1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面密度、抗弯荷载、含水率。   8.1.2型式检验   检验项目为第6章要求的全部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的试制定型鉴定时;   b) 正常生产后,结构、原材料、配比及生产工艺改变时;   c) 正常生产时,每年或生产100000m²时(空气声计权隔声量、耐火极限试验每两年进行一次);   d) 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8.2组批规则   以用同一批原材料、相同配比和生产工艺制成的同一标记轻质隔墙板为一批。批量范围见表4。   JC/T680—2025   8.3抽样方法   8.3.1出厂检验抽样   产品出厂检验时,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项目样本按表4进行抽样。出厂检验面密度、抗弯荷载、含水率项目样本从上述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方案见表5。   表4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试验批量及判定依据   批量范围   N   样本 样本大小 合格判定数 不合格判定数 n1 4i A₂ R₁ R₂   501~1200 1   1 1   一 3   一 2   2 20   一 4   一 5   1201~3200 1   1   一 2 5   一 2 32   一 6   一 7   3201~10000 1 50 一   一 3 二 S   一 2   一 50   一 9   一 10   10001~35000- 1 80 一   一 5   一 9   一 一   一 80 12   一 13   表5物理力学性能和放射性核素限量项目检验抽样方案   序号 项且 第一样本 第二样本 1 面 1 2 2 抗弯 1 2 3 抗压引度 1 2 4 含水率组 1 2 5 软化系数入组 1 2 6 干燥收缩值/组 1 2 7 抗冲击性能/组 1 2 8 吊挂力/块 pIn 2 9 抗返卤性/组 2 10 可浸出氯离子含量/块 1 2 11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件 6 2×6 12 燃烧性能/件 1 2 13 耐火极限/件 7 2×7 14 放射性核素限量/组 1 2   8.3.2型式检验抽样   JC/T680—-2025   产品型式检验时,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项目样本按表4进行抽样,物理力学性能和放射性核素限量项目样本从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抽样方案见表5。   8.4判定规则   8.4.1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项目检验判定规则   8.4.1.1根据样本检验结果,若受检轻质隔墙板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项目均符合6.1和6.2中相应规定时,则判该轻质隔墙板合格;若受检轻质隔墙板外观质量、尺寸偏差项目中有1项或1项以上不符合6.1和6.2中相应规定时,则判该轻质隔墙板不合格。   8.4.1.2 根据样本检验结果,若在第一样本(n₁)中不合格轻质隔墙板数(u₁)小于或等于第一合格判定数(A₁), 则判该批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项目合格;若在第一样本(n₁)中发现不合格数(u₁)大于或等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R₁), 则判该批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项目不合格。   若在第一样本(n₁) 中发现的不合格数(u₁) 大于第一合格判定数(A₁), 同时又小于第一不合格判定数(R₁),则抽第二样本(n₂)进行检验。   根据第一样本和第二样本的检验结果,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数总和(u₁+u₂)小于或等于第二合格判定数(A₂),则判该批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项目合格。   若在第一和第二样本中发现的不合格数总和(u₁+u₂)大于或等于第二不合格判定数(R₂),则判该批外观质量与尺寸偏差项目不合格。结果判定见表6。   表6判据和结果   判据 结果 u≤AI 合格 u≥R₁ 不合格 A₁   8.4.2物理力学性能和放射性核素限量检验判定规则   8.4.2.1出厂检验物理力学性能检验项目判定规则   根据试验结果,若面密度、抗弯荷载、含水率3个项目均符合6.3中相应规定时,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批;若此3个项目中有2个及以上项目不符合6.3中相应规定,则判该批产品为批不合格。   若在此3个项目检验中发现有1项不合格,则按表5对该不合格项抽第二样本进行检验。第二样本检验若无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合格批;若仍有1项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为批不合格。   8.4.2.2型式检验物理力学性能和放射性核素限量检验项目判定规则   若在第一样本全部检测项目中发现不合格项目数为0,则判该型式检验合格;若在第一样本全部项目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数大于或等于2,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   若在第一样本全部项目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数为1,则抽第二样本对该不合格项进行检验。第二样本检验,若无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合格;若仍有1项结果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   8.4.3综合判定   JC/T680—2025   当所有项目的试验结果均符合第6章各项要求时,则判该批产品合格,否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9标志、运输和贮存   9.1标志及产品质量合格证   轻质隔墙板出厂时应在板面上按4.3的要求进行标记,并应提供产品质量合格证,内容包括:   a) 厂名、厂址和商标;   b)合格证编号、生产和出厂日期;   c) 产品标记;   d) 性能检验结果;   e) 批量编号与轻质隔墙板数量(张);   f) 检验部门与检验人员签字盖章。   9.2运输   9.2.1轻质隔墙板产品应侧立搬运,不应平抬。短距离运输可用推车或叉车,长距离运输可使用车船等货运方式。   9.2.2长距离运输应打捆,每捆不应多于8块,轻吊轻落。运输过程中应侧立贴实,用绳索绞紧,支撑合理,不应撞击、破损和变形,必要时应有遮盖,防止雨淋。   9.3贮存   9.3.1贮存场所及贮存条件   轻质隔墙板产品应在常温条件下贮存,环境条件应保持干燥通风,应有防潮措施。存放场地应坚实平整、搬抬方便。露天贮存时应采取防止浸蚀介质和雨水侵蚀的措施。   9.3.2贮存方式   轻质隔墙板产品应按标记分类贮存。贮存应采用侧立方式,下部用方木或砖垫高。侧立堆放的轻质隔墙板板面与铅垂直夹角不应大于15°;堆长不应超过4m,堆层两层。   9.3.3贮存期限   轻质隔墙板产品贮存超过6个月时,应翻换板面朝向和侧边位置;贮存期限超过12个月时,产品在出厂或使用前应按本文件进行抽检。

发布时间:2026-01-03 学兔兔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Technical code of practice for ready-mixed mortar   2025-07-30 发布2026-02-01 实施   DB32/T 5178—2025   前言……………………………………………………………………………………………………………Ⅲ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2   4 技术要求……………………………………………………………………………………………………4   5 原材料………………………………………………………………………………………………………7   6 生产质量控制………………………………………………………………………………………………8   7 施工质量控制………………………………………………………………………………………………12   8 质量验收……………………………………………………………………………………………………17   参考文献………………………………………………………………………………………………………21   目  次   Ⅰ   DB32/T 5178—2025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本文件代替DGJ32/TJ 196—2015《预拌砂浆技术规程》,与DGJ32/TJ 196—2015 相比,除结构调整   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修订了部分术语;   ——删除了“特种砂浆”的相关条款;   ——增加了“铁尾矿砂”“再生微粉”“纤维”等原材料技术要求;   ——增加了原材料组批要求;   ——增加了普通防水砂浆施工和质量验收的要求。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归口并组织实施。   本文件起草单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东南大学、江苏省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   江苏镇江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能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腾新材料科技有限   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沙建芳、潘钢华、周新文、付文强、富莹、陈春、殷俊、巫业磊、杜加伟、徐海源、蒙海宁、   陈恒健、李长风、王秀梅。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2005 年首次发布为DGJ32/J 13—2005,2016 年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   Ⅲ   DB32/T 5178—2025   预拌砂浆技术规程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预拌砂浆的技术要求、原材料、生产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控制及质量验收。   本文件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物中使用的预拌砌筑砂浆、抹灰砂浆、地面砂浆和普通防水砂浆的生   产和应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   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   文件。   GB 175 通用硅酸盐水泥   GB/T 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 8076 混凝土外加剂   GB/T 9142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混凝土搅拌机   GB/T 9774 水泥包装袋   GB/T 14684 建设用砂   GB/T 18046 用于水泥、砂浆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GB/T 21120 水泥混凝土和砂浆用合成纤维   GB/T 23439 混凝土膨胀剂   GB/T 25176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细骨料   GB/T 25181 预拌砂浆   GB/T 26408 混凝土搅拌运输车   GB/T 27690 砂浆和混凝土用硅灰   GB/T 31288 铁尾矿砂   GB 50203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7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09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50210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GB/T 50315 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   GB 50345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 50924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 55030 建筑与市政工程防水通用规范   JC/T 474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   JC/T 2031 水泥砂浆防冻剂   JC/T 2589 机喷砂浆喷涂剂   JC/T 2590 湿拌砂浆稳塑剂   JG/T 164 砌筑砂浆增塑剂   1   DB32/T 5178—2025   JG/T 426 抹灰砂浆增塑剂   JG/T 486 混凝土用复合掺合料   JG/T 566 混凝土和砂浆用天然沸石粉   JG/T 573 混凝土和砂浆用再生微粉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JGJ/T 70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JGJ/T 98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 105 机械喷涂抹灰施工规程   JGJ/T 110 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   JGJ 126 外墙饰面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JGJ/T 136 贯入法检测砌筑砂浆抗压强度技术规程   JGJ/T 220 抹灰砂浆技术规程   JGJ/T 223 预拌砂浆应用技术规程   DB32/T 3704 预拌砂浆绿色生产管理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预拌砂浆 ready⁃mixed mortar   专业生产厂生产的干混砂浆或湿拌砂浆。   3.2   干混砂浆 dry⁃mixed mortar   水泥、干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和(或)填料、外加剂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   业生产厂经计量、混合而成的干态混合物,在使用地点按规定比例加水或配套组分拌合使用。   3.3   湿拌砂浆 wet⁃mixed mortar   水泥、细骨料、矿物掺合料和(或)填料、外加剂、水以及根据性能确定的其他组分,按一定比例,在专   业生产厂经计量、搅拌后,运至使用地点,并在规定时间内使用的拌和物。   3.4   砌筑砂浆 masonry mortar   将砖、石、砌块等块材砌筑成为砌体的预拌砂浆。   3.5   普通砌筑砂浆 general purpose masonry mortar   用于普通砌筑工程灰缝厚度大于5 mm 的砌筑砂浆。   3.6   薄层砌筑砂浆 thin⁃layer masonry mortar   用于普通砌筑工程灰缝厚度不大于5 mm 的砌筑砂浆。   3.7   抹灰砂浆 plastering mortar   涂抹在建(构)筑物表面的预拌砂浆。   3.8   普通抹灰砂浆 general purpose plastering mortar   砂浆层厚度大于5 mm 的抹灰砂浆。   2   DB32/T 5178—2025   3.9   薄层抹灰砂浆 thin⁃layer plastering mortar   砂浆层厚度不大于5 mm 的抹灰砂浆。   3.10   机喷抹灰砂浆 spraying plastering mortar   采用机械泵送喷涂工艺进行施工的抹灰砂浆。   3.11   地面砂浆 screed mortar   用于建筑地面及屋面找平层的预拌砂浆。   3.12   普通防水砂浆 general purpose waterproof mortar   用于一般防水工程中有抗渗要求部位的预拌砂浆。   3.13   保塑时间 plasticity retention time   湿拌砂浆自加水搅拌后,在标准存放条件下密闭储存,至工作性能仍能满足施工要求的时间。   3.14   机械喷涂工艺周期 working period of mortar spraying   从原材料投料完毕时起,直到砂浆从喷枪喷射出来为止的时间间隔。   注: 一般包括搅拌、运输、过滤、泵送、喷射等环节。   3.15   再生细骨料 recycled fine aggregate   由建筑垃圾中的混凝土、砂浆、石或砖瓦等加工而成,粒径小于4.75 mm 的颗粒。   3.16   铁尾矿砂 iron tailings sand   铁矿石经磨细、分选后产生的粒径小于4.75 mm 的颗粒。   3.17   天然沸石粉 natural zeolite powder   以天然沸石岩为原料,经粉磨至规定细度的粉状材料。   3.18   再生微粉 recycled fine powder   采用以混凝土、砖瓦等为主要成分的建筑垃圾制备再生骨料过程中伴随产生的粒径小于75 μm 的   颗粒。   3.19   填料 filler   与水泥以及水泥水化产物基本不发生化学反应,掺入砂浆中仅是起到填充体积、降低成本作用的矿   物材料。   3.20   砂浆外加剂 mortar admixture   在拌制砂浆过程中加入的、用以改善砂浆性能的化学功能材料。   3.21   保水增稠材料 water retention and thickening material   改善预拌砂浆可操作性及保水性能的非石灰型材料。   3   DB32/T 5178—2025   3.22   湿拌砂浆稳塑剂 plasticity⁃retaining agent for wet⁃mixed mortar   改善水泥基湿拌砂浆的和易性,使砂浆在保塑时间内性能稳定的外加剂。   4 技术要求   4.1 分类与标记   4.1.1 干混砂浆按用途主要分为干混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干混地面砂浆、干混普通防水砂浆。干混   砌筑砂浆按施工厚度分为普通砌筑砂浆和薄层砌筑砂浆,干混抹灰砂浆按施工厚度或施工方法分为普通   抹灰砂浆、薄层抹灰砂浆和机喷抹灰砂浆。干混砂浆的品种和分类应符合表1 的规定。   表1 干混砂浆的品种和分类   品种   代号   强度   等级   抗渗   等级   干混砌筑砂浆   普通砌筑砂浆   DM⁃G   M5、M7.5、M10、   M15、M20、M25、   M30   —   薄层   砌筑   砂浆   DM⁃T   M5、   M10   —   干混抹灰砂浆   普通抹灰砂浆   DP⁃G   M5、M7.5、M10、   M15、M20   —   薄层抹灰   砂浆   DP⁃T   M5、M7.5、   M10   —   机喷抹灰砂浆   DP⁃S   M5、M7.5、M10、   M15、M20   —   干混地面   砂浆   DS   M15、M20、   M25   —   干混普通   防水砂浆   DW   M15、M20   P6、P8、   P10   4.1.2 湿拌砂浆按用途分为湿拌砌筑砂浆、湿拌抹灰砂浆、湿拌地面砂浆、湿拌防水砂浆。湿拌抹灰砂浆   按施工方法分为普通抹灰砂浆和机喷抹灰砂浆。湿拌砂浆的品种和分类应符合表2 的规定。   表2 湿拌砂浆的品种和分类   品种   代号   强度等级   抗渗等级   稠度/mm   保塑时间/h   湿拌砌筑砂浆   WM   M5、M7.5、M10、M15、M20、M25、M30   —   50、70、90   6、8、12、24   湿拌抹灰砂浆   普通抹灰砂浆   WP⁃G   M5、M7.5、M10、M15、M20   —   70、90、100   6、8、12、24   机喷抹   灰砂浆   WP⁃S   90、100   湿拌地面砂浆   WS   M15、M20、M25   —   50   4、6、8   湿拌防水   砂浆   WW   M15、M20   P6、P8、P10   50、70、90   6、8、12、24   4.1.3 干混砂浆、湿拌砂浆的标记应符合GB/T 25181 的规定。   4.2 性能指标   4.2.1 预拌砂浆的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应分别符合表3 和表4 的规定。   4   DB32/T 5178—2025   表3 预拌砂浆抗压强度   强度等级   28 d 抗压强度/MPa   M5   ≥5.0   M7.5   ≥7.5   M10   ≥10.0   M15   ≥15.0   M20   ≥20.0   M25   ≥25.0   M30   ≥30.0   表4 预拌砂浆抗渗压力   抗渗等级   28 d 抗渗压力/MPa   P6   ≥0.6   P8   ≥0.8   P10   ≥1.0   4.2.2 干混砂浆外观应均匀无结块,其性能指标应符合表5 的规定。   表5 干混砂浆性能指标   项目   保水率/%   凝结时间/h   2 h 稠度损失率/%   压力泌水率/%   28 d 抗压强度/MPa   14 d 拉伸黏结强度/MPa   28 d 收缩率/%   28 d 抗渗压力/MPa   抗冻性a   a 有抗冻要求时,参照JGJ/T 70 进行抗冻性能试验,夏热冬冷地区为25 次,寒冷地区为35 次。   强度损失率/%   质量损失率/%   干混砌筑砂浆   普通砌   筑砂浆   ≥90.0   3~12   ≤30   —   不小于砂浆强度等级对应的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   —   —   —   ≤25   ≤5   薄层砌   筑砂浆   ≥99.0   —   —   —   —   —   —   干混抹灰砂浆   普通抹灰砂浆   ≥90.0   3~12   ≤30   —   M5   大于M5   ≤0.15   —   ≥0.15   ≥0.20   薄层抹   灰砂浆   ≥99.0   —   —   —   ≥0.30   ≤0.15   —   机喷抹   灰砂浆   ≥92.0   —   ≤30   500 kg   ±1%   ±2%   表11 干混砂浆外加剂和纤维计量允许偏差   单次计量值W/kg   允许偏差/g   W10   ±200   表12 湿拌砂浆计量允许偏差   %   材料品种   每盘计量允许偏差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   注: 累计计量允许偏差是指每一运输车中各盘砂浆的每种材料计量和的偏差。   水泥   ±2   ±1   细骨料   ±3   ±2   矿物掺合料/填料   ±2   ±1   外加剂   ±2   ±1   纤维   ±2   ±1   水   ±2   ±1   9   DB32/T 5178—2025   6.3.8 干混砂浆生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测定干燥细骨料的含水率,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1 次;   b) 混合时间应根据砂浆品种及混合机型号合理确定,并应保证砂浆混合均匀;   c) 应定期检查混合机的混合效果以及进/出料口的封闭情况,并做好生产记录;   d) 更换干混砂浆品种生产时,应将混合、输送等设备清理干净。   6.3.9 湿拌砂浆生产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测定细骨料的含水率,每一工作班应不少于1 次,根据测定结果及时调整用水量和细骨料   用量;   b) 应采用符合GB/T 9142 要求的强制式搅拌机进行搅拌,搅拌机叶片与衬板间隙宜小于5 mm。   宜采用独立的生产线;   c) 湿拌砂浆的搅拌时间应参照搅拌机的技术参数、砂浆配合比、外加剂的品种及掺量、投料量等通   过试验确定,砂浆拌合物应搅拌均匀,且从全部材料投完算起搅拌时间不应少于30 s。   6.3.10 制定设备设施检查、维护、保养制度,对设备设施、运输车辆应定期进行检查与维护。   6.4 产品包装、生产存储和成品运输   6.4.1 干混砂浆的产品包装符合下列规定。   a) 可采用袋装与散装,宜优先使用散装。   b) 袋装干混砂浆包装袋应符合GB/T 9774 的有关规定。袋装干混砂浆每袋净含量不应小于其标   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 袋,其净含量之和不应小于标志质量的总和。   c) 包装袋上应标明产品名称、标记、商标、强度等级、生产厂名和地址、净含量、加水量范围、加水搅   拌时间、保质期、生产日期和编号。   d) 散装干混砂浆应具有与袋装干混砂浆标志内容相同的卡片,并附有产品使用说明书。   6.4.2 干混砂浆生产后贮存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干混砂浆在贮存过程中不应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规格型号的干混砂浆应标识明确,分   别贮存,不应混杂。   b) 散装干混砂浆应贮存在筒仓中,筒仓应密闭且防雨、防潮。当更换砂浆品种时,筒仓应清空并清   理干净。   c) 袋装干混砂浆应架空贮存在干燥环境中,应有防雨、防潮、防扬尘措施。储存过程中,包装袋不   应破损。   d) 散装、袋装干混砂浆的保质期应为3 个月。   6.4.3 干混砂浆的运输符合下列规定。   a) 散装干混砂浆宜采用符合SB/T 10546 技术要求的运输车运送。散装干混砂浆运输车应密封、   防水、防潮,并宜有除尘装置。砂浆品种更换时,运输车应清空并清理干净。   b) 袋装干混砂浆运输过程中不应混入杂物,并应用防雨、防潮和防尘措施。砂浆搬运时,不应摔   包,不应自行倾卸。   6.4.4 湿拌砂浆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采用符合GB/T 26408 要求的搅拌运输车运送。装料前,装料口应保持清洁,筒体内不应有   积水、积浆及杂物;   b) 在装料及运输过程中,应保持搅拌运输车筒体按规定速度旋转,使砂浆运至储存地点后无离析、   分层现象,组分不发生变化,湿拌砂浆稠度应满足施工规定;   c) 运输设备应不吸水、不漏浆,并保证卸料及输送畅通,不应在运输和卸料过程中加水;   d) 湿拌砂浆用搅拌运输车的运输延续时间应符合表13 的规定。   10   DB32/T 5178—2025   表13 湿拌砂浆运输延续时间   气温   <35 ℃   ≥35 ℃   运输延续时间/min   ≤150   ≤120   6.5 产品检验   6.5.1 预拌砂浆产品检验分为型式检验和出厂检验。   6.5.2 型式检验项目为4.2 规定的全部项目,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型式检验:   a) 新产品投产或产品定性鉴定时;   b) 正常生产时,每年至少进行1 次;   c) 主要原材料、配合比或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d)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 停产6 个月及以上恢复生产时;   f)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型式检验要求时。   6.5.3 预拌砂浆出厂前应进行出厂检验,出厂检验取样试验工作应由供方承担,出厂检验项目应按表14   的要求执行。   表14 预拌砂浆出厂检验项目   品种   干混   砂浆   湿拌   砂浆   干混砌筑砂浆   干混抹灰砂浆   干混地面砂浆   干混普通防水砂浆   湿拌砌筑砂浆   湿拌抹灰砂浆   湿拌地面砂浆   湿拌防水砂浆   普通砌筑砂浆   薄层砌筑砂浆   普通抹灰砂浆   薄层抹灰砂浆   机喷抹灰砂浆   普通抹灰砂浆   机喷抹灰砂浆   出厂检验项目   保水率、2 h 稠度损失率、抗压强度   保水率、抗压强度   保水率、2 h 稠度损失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   保水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   保水率、2 h 稠度损失率、压力泌水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   保水率、2 h 稠度损失率、抗压强度   保水率、2 h 稠度损失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抗渗压力   稠度、保水率、保塑时间、抗压强度   稠度、保水率、保塑时间、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   稠度、保水率、保塑时间、压力泌水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   稠度、保水率、保塑时间、抗压强度   稠度、保水率、保塑时间、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抗渗压力   6.5.4 干混砂浆组批方法和出厂检验取样符合下列规定。   a) 根据生产厂产量和生产设备条件,按同品种、同规格型号分批,干混砂浆组批规则应符合表15   要求。   b) 应在出料口随机取样,试样应混合均匀。试样总量不宜少于试验用量的3 倍。   11   DB32/T 5178—2025   表15 干混砂浆组批规则   年产量   10 万t 及以上   4 万t~10 万t   1 万t~4 万t   1 万t 以下   产品批量   以不超过800 t 或1 d 产量为一批   以不超过600 t 或1 d 产量为一批   以不超过400 t 或1 d 产量为一批   以不超过200 t 或1 d 产量为一批   6.5.5 出厂检验的湿拌砂浆试样应在搅拌地点随机取样,试验取样的总量不宜少于试验用量的3 倍,取   样频率和组批应符合下列规定:   a) 稠度、保水率、保塑时间、压力泌水率、抗压强度和拉伸黏结强度检验的试样,每50 m3 相同配合   比的湿拌砂浆取样应不少于1 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合比的湿拌砂浆不足50 m3时,取样不应少   于1 次;   b) 抗渗压力检验的试样,每100 m3 相同配合比的湿拌砂浆取样不应少于1 次;每一工作班相同配   合比的湿拌砂浆不足100 m3时,取样不应少于1 次。   6.5.6 预拌砂浆检验项目符合4.2 相关要求时,可判定该批产品合格;当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指标不符合   要求时,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   7 施工质量控制   7.1 一般规定   7.1.1 预拌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选用应根据设计、施工等要求确定。   7.1.2 当预拌砂浆用于有抗冻性要求的墙体时,应进行冻融试验,其抗冻性能应符合4.2 的相关要求,且   抗冻性能应不低于墙体块材。   7.1.3 预拌砂浆交货检验项目由需方确定,并经双方确认,且交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干混砂浆交货时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亦可以同批号干混砂浆的   型式检验报告为依据。采取的验收方法由供需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注明;   b) 湿拌砂浆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进行质量检验。湿拌砂浆交货检验的取样试验工作应由需   方承担。当需方不具备试验条件时,供需双方可协商确定承担单位,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c) 交货检验的结果应在试验结束后7 d 内通知供方;   d) 当判定预拌砂浆质量是否符合要求时,交货检验项目以交货检验结果为依据,其他检验项目按   合同规定执行。   7.1.4 预拌砂浆施工前,施工单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施工方案进行技术交底。   7.1.5 预拌砂浆施工的大气温度宜为5 ℃~35 ℃。五级风及以上、雨天和雪天的露天环境条件下,不宜   进行预拌砂浆施工。   7.1.6 当大气温度低于5 ℃时,预拌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对砂浆拌合物采取保温措施;   b) 砂浆拌合物的温度及工作面气温不应低于5 ℃;   c) 当对拌合用水加温时,拌合用水温度不应超过65 ℃;   d) 应对已施工的抹灰面层采取防冻措施;   e) 湿拌砂浆可掺入防冻剂,其掺量应经试配确定。   7.1.7 当大气温度高于30 ℃,预拌砂浆的存储与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2   DB32/T 5178—2025   a) 应采取防止水分损失的措施;   b) 搅拌的干混砂浆应在2 h 内用完;   c) 对现场存储的湿拌砂浆,应采取措施避免或减少对保塑时间的影响。   7.2 施工准备   7.2.1 不同品种、强度等级的散装干混砂浆和湿拌砂浆在施工场地应分别存放在不同的储存容器中,并   应对储存容器进行标识,标识内容应包括砂浆的品种、强度等级和使用时限等,不应混存混用。   7.2.2 散装干混砂浆在储存及使用过程中,当对砂浆质量的均匀性有疑问或争议时,应按JGJ/T 223—   2010 中附录B 的规定检验其均匀性。   7.2.3 袋装干混砂浆应储存在干燥、通风、防潮、不受雨淋的场所,并应按品种、批号分别堆放在架空板   上,堆放高度不应超过12 包。拆包工序宜设置专门的防止扬尘的措施。   7.2.4 干混砂浆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加水和配套组分,不应添加其他成分。   7.2.5 干混砂浆在现场应采用机械搅拌,确保搅拌均匀,并做到随拌随用。   7.2.6 湿拌砂浆应存储在不吸水的专用容器内,并应根据不同季节采取遮阳、保温和防雨雪措施。在存   放和使用过程中不应加水。   7.2.7 砂浆拌和物应在砂浆保塑时间内用完,且应满足工程的施工要求。现场拌制的砂浆应在3 h 内用   完;当气温超过30 ℃时,应在2 h 内使用完毕;对掺用缓凝剂的砂浆,其使用时间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   延长。   7.2.8 施工过程中当发现砂浆拌和物有离析、分层或少量泌水的情况时,应查明原因,在不影响施工质量   的前提下,可重新拌合均匀后使用;若泌水严重,应重新取样,进行品质检验。   7.3 砌筑砂浆施工   7.3.1 普通砌筑砂浆的稠度宜根据要求确定,也可按表16 选用。薄层砌筑砂浆的施工稠度宜为60 mm~   70 mm。   表16 普通砌筑砂浆的稠度   砌体种类   烧结普通砖砌体   烧结多孔砖、空心砖砌体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砌体   混凝土多孔砖、实心砖砌体   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   蒸压灰砂砖砌体   蒸压粉煤灰砖砌体   石砌体   稠度/mm   70~90   60~80   50~70   30~50   7.3.2 普通砌筑施工的砖砌体和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的水平灰缝厚度宜为10 mm,允许误差为±2 mm。   采用薄层砂浆施工法时,水平灰缝厚度不应大于5 mm。   7.3.3 毛石、毛料石、粗料石、细料石等石砌体灰缝厚度应均匀,灰缝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毛石砌体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40 mm;   b) 毛料石和粗料石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20 mm;   13   DB32/T 5178—2025   c) 细料石的灰缝厚度不宜大于5 mm。   7.3.4 采用铺浆法砌筑砖砌体时,宜随铺随砌,一次铺浆长度不应超过750 mm;当施工期间环境温度超   过30 ℃时,一次铺浆长度不应超过500 mm。   7.3.5 对砖砌体、小砌块砌体,每日砌筑高度宜控制在1.5 m 或一步脚手架高度内;对石砌体,每日砌筑   高度不宜超过1.2 m。   7.3.6 竖向灰缝应采用加浆法或挤浆法使其饱满,不应先干砌后灌缝。   7.3.7 砌体的灰缝应横平竖直、厚薄均匀、密实饱满。砖砌体的水平灰缝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砖   柱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不应低于90%;小砌块砌体水平灰缝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   净面积计算不应低于90%;填充墙砌体灰缝的砂浆饱满度,按净面积计算不应低于80%;石砌体灰缝的   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竖向灰缝不应出现瞎缝、透明缝和假缝。   7.3.8 砌筑砂浆可用原浆对墙面勾缝,但应随砌随勾,勾缝深度宜为1 mm~3 mm。   7.3.9 砌筑施工除应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GB 50924 和JGJ/T 223 的相关规定。   7.4 抹灰砂浆施工   7.4.1 砂浆稠度应根据施工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确定。普通抹灰砂浆的施工稠度宜按表17 选取,薄层抹   灰砂浆稠度宜为50 mm~60 mm。   表17 普通抹灰砂浆的稠度   抹灰部位   底层   中层   面层   砂浆稠度/mm   90~110   70~90   70~80   7.4.2 强度高的抹灰砂浆不应涂抹在强度低的基层抹灰砂浆上。   7.4.3 抹灰施工应在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进行。非烧结块材墙体抹灰宜在墙体砌筑完成60 d 后进行,   最短不应少于45 d。   7.4.4 应根据设计要求、抹灰砂浆产品性能、基层情况等确定抹灰工艺,且施工单位宜和砂浆生产企业、   监理单位共同模拟现场条件制作抹灰样板,在规定龄期进行实体拉伸黏结强度检验,合格后封存留样。   7.4.5 抹灰砂浆施工前,基层的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基层应平整、坚固,表面应洁净。上道工序留下的沟槽、孔洞等应进行填实修整,并应采取措施   对已完成的工程和设施进行防护。   b) 不同材质的基体交接处,应有防止开裂的加强措施。当采用加强网时,加强网与各基体的搭接   宽度不宜小于150 mm,不应小于100 mm。   c) 门窗口、墙阳角处应提前做好护角。   d) 当在混凝土砖、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蒸压粉   煤灰砖等基体上抹灰时,宜采用相配套的界面砂浆或界面剂对基层进行处理;蒸压加气混凝土   砌块基体上宜用界面砂浆或界面剂满铺。   e) 当在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等吸水速度快的基体上抹灰时,应提前对基体浇水润湿,施工时基   体表面不应有明水。   f) 当采用薄层抹灰砂浆施工时,基层可不做界面处理,不需浇水润湿。   7.4.6 人工抹灰的砂浆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采用普通抹灰砂浆抹灰时,每遍涂抹厚度不宜大于10 mm;采用薄层抹灰砂浆抹灰时,宜一次成   14   DB32/T 5178—2025   活,厚度不应大于5 mm。   b) 当抹灰砂浆厚度大于10 mm 时,应分层抹灰,后一层抹灰应在前一层砂浆凝结硬化后进行。每   层抹灰砂浆应分别压实、抹平,抹平应在砂浆初凝前完成。面层砂浆表面应平整。   c) 当抹灰砂浆总厚度大于或等于35 mm 时,应采取加强措施。   d) 砂浆抹灰层的总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7.4.7 内墙抹灰时,应先吊垂直、套方、找规矩、做灰饼、冲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应根据设计图纸要求的抹灰质量及基层表面平整垂直情况,用一面墙做基准,吊垂直、套方、找   规矩,并经检查后确定抹灰厚度,抹灰厚度不宜小于5 mm。   b) 当墙面凹度较大时,应分层填平,每层厚度宜控制在7 mm~9 mm。   c) 抹灰饼时,应根据室内抹灰要求确定灰饼的正确位置,并先抹上部灰饼,再抹下部灰饼,然后用   靠尺板检查垂直与平整。宜用与墙体抹灰相同的抹灰砂浆抹灰饼和冲筋,灰饼宜抹成边长为   50 mm 的方形。   d) 冲筋根数应根据房间的宽度和高度确定。当墙面高度小于3.5 m 时宜做立筋,两筋间距不宜大   于1.5 m;当墙面高度大于3.5 m 时宜做横筋,两筋间距不宜大于2 m。   e) 冲筋2 h 后可抹底灰。先抹一层薄灰,要求压实并覆盖整个基层,待前一层六七成干时,再分层   抹灰、找平。   7.4.8 内墙细部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墙、柱的阳角应在墙、柱抹灰前,可用M20 以上的砂浆做护角或塑料成品护角条,其高度自地面   以上不宜小于2 m,每侧宽度宜为50 mm。   b) 抹水泥窗台时,应先将窗台基层清理干净,采用界面砂浆抹一遍,厚度为2 mm,随后再分层抹   M20 砂浆层。   c) 箱、槽、盒外口应与抹灰面齐平或略低于抹灰面。底灰抹平后,应把洞、箱、槽、盒周边杂物清除   干净,用水将周边润湿,然后用砂浆把洞口、箱、槽、盒周边压抹平整、光滑。   d) 水泥踢脚线和墙裙应用M20 以上的砂浆分层抹灰。   7.4.9 外墙大面积抹灰时,应设置水平和垂直分隔缝。水平分隔缝的间距不宜大于6 m,垂直分隔缝宜   按照墙面面积设置,且不宜大于30 m2。   7.4.10 外墙抹灰前,应先吊垂直、套方、找规矩、做灰饼、冲筋,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外墙抹灰找规矩时,应先根据建筑物高度确定放线方法,然后按抹灰操作层抹灰饼。   b) 每层抹灰时应以灰饼做基准冲筋。   c) 外墙抹灰应在冲筋2 h 后再抹底灰。先抹一层薄灰,要求压实并覆盖整个基层,待前一层六七成   干时再分层抹灰,每层每次抹灰厚度宜为5 mm~7 mm。   7.4.11 外墙细部抹灰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在抹檐口、窗台、窗楣、阳台、雨棚、压顶和突出墙面的腰线以及装饰凸线时,上面应有流水坡度,   下面做滴水线,不应出现倒坡。窗洞口的抹灰层应深入窗框周边的缝隙内,并应堵塞密实。   b) 阳台、窗台、压顶等部位应用M20 以上砂浆分层抹灰。   7.4.12 混凝土预制构件、铝模浇筑混凝土等表面抹灰前宜采取涂刷水溶性丙烯酸乳液、环氧树脂喷砂等   方式进行界面处理,然后再分别按照内墙、外墙抹灰要求进行抹灰施工。   7.4.13 机械喷涂抹灰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机械喷涂设备应符合JGJ/T 105 的要求。   b) 抹灰砂浆的稠度宜根据施工要求确定,也可按表18 选用。   c) 喷涂施工前应先用泵送浆液润滑输送泵及全部管道。润滑浆液宜采用质量比为1:1 的水泥   净浆。   15   DB32/T 5178—2025   d) 喷涂顺序和路线宜先远后近、先上后下、先里后外。当墙体材料不同时,应先喷涂吸水性弱的墙   面,后喷涂吸水性强的墙面。   e) 喷涂时,喷射距离和喷射角的大小宜按表19 选用。   f) 一次喷涂厚度不宜超过10 mm,表层砂浆宜超过标筋1 mm 左右。   g) 砂浆喷涂量不足时,应及时补平。表层砂浆喷涂结束后,应及时进行面层处理。   表18 机械喷涂抹灰砂浆稠度   基层   混凝土、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基层,   混凝土实心砖、混凝土多孔砖、蒸压灰砂砖砌体基层   烧结页岩砖、烧结多孔砖、烧结空心砖、蒸压粉煤灰砖砌体基层,   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基层   砂浆稠度/mm   90   110   表19 喷射距离和喷射角   工程部位   吸水性强的墙面   吸水性弱的墙面   踢脚板以上较低部位墙面   顶棚   地面   喷射距离/mm   100~350   150~400   100~300   150~300   200~300   喷射角/(°)   85~90(喷嘴上仰)   60~70   60~70   60~70   85~90   7.4.14 抹灰砂浆层在凝结前应有防止快干、水冲、撞击、振动和受冻的措施;凝结后应及时保湿养护,养   护时间应不少于7 d。   7.4.15 抹灰砂浆施工除应符合本文件外,还应符合JGJ/T 220、JGJ/T 223 及GB 50210 的相关规定。   7.5 地面砂浆施工   7.5.1 地面砂浆强度等级不应小于M15,面层砂浆的稠度宜为(50±10)mm;地面找平层和面层砂浆的   厚度应符合设计要求,且不应小于20 mm。   7.5.2 地面砂浆施工前,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基层应平整、坚固,表面应洁净。上道工序留下的沟槽、孔洞等应进行填实修整。   b) 基层表面宜提前洒水湿润,施工时表面不应有明水。   c) 光滑基面宜采用相匹配的界面砂浆进行界面处理。   d) 有防水要求的地面,施工前应对立管、套管和地漏等与楼板交界处进行密封处理。   7.5.3 地面砂浆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面层砂浆的铺设宜在室内装饰工程基本完工后进行。   b) 地面砂浆铺设时,应随铺随压实抹平,并应在砂浆凝结前完成。   c) 做踢脚线前应弹好水平控制线,踢脚线出墙厚度应一致,且不应大于8 mm。   d) 踏步面层施工时,应采取保证每级踏步尺寸均匀的措施,且误差不应大于10 mm。   e) 地面砂浆铺设时宜设置分格缝,地面分格缝纵横间距不宜大于6 m。   f) 地面砂浆凝结后应及时保湿养护,养护时间不应少于7 d。   7.5.4 地面砂浆施工完成后,应有防止污染和损坏的措施。面层砂浆的抗压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前,应   16   DB32/T 5178—2025   采取保护措施。   7.5.5 其他施工要求按GB 50209 和GB 50345 的相关规定执行。   7.6 普通防水砂浆施工   7.6.1 普通防水砂浆适用于外墙和厨房、卫生间、阳台墙地面的一般防水,不适用于地下结构的迎水面、   背水面和屋面的防水工程。   7.6.2 防水砂浆的施工应在基体及主体结构验收合格后进行,且防水砂浆施工前,相关的设备预埋件和   管线应安装固定好。   7.6.3 基层处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基层应平整、坚固,表面应洁净。当基层平整度超出允许偏差时,宜采用适宜材料补平或剔平;   b) 基层宜采用界面砂浆进行处理。   c) 当管道、地漏等穿越楼板、墙体时,应在管道、地漏根部做出一定坡度,然后再做环形凹槽,并嵌   填适宜的防水密封材料。   7.6.4 防水砂浆的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a) 采用多层抹压法施工,并应在前一层砂浆凝结后再涂抹后一层砂浆,砂浆总厚度宜为18 mm~   20 mm。   b) 砂浆防水层各层应紧密结合,每层宜连续施工,当需留施工缝时,应采用阶梯坡形槎,且离阴阳   角处不应小于200 mm,上下层接槎应至少错开100 mm。防水层的阴阳角处宜做成圆弧形或   钝角。   7.6.5 防水砂浆凝结硬化前,不应直接受水冲刷;凝结硬化后,应保湿养护,养护时间应不少于14 d。   7.6.6 储水结构应待砂浆强度达到设计要求后再注水。   7.6.7 普通防水砂浆的施工尚应符合GB 55030 的要求。   8 质量验收   8.1 一般规定   8.1.1 预拌砂浆进场时,供方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规定批次向需方提供生产单位的出厂检验报   告;首次进场或者需方有要求时,应提供有效的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8.1.2 预拌砂浆进场时应进行外观检验,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散装干混砂浆应外观均匀,无结块、受潮现象;   b) 袋装干混砂浆应包装完整,无受潮现象;   c) 湿拌砂浆应外观均匀,无离析、泌水现象。   8.1.3 湿拌砂浆进场时应进行稠度检验,且稠度允许偏差应符合表8 的规定。   8.1.4 预拌砂浆外观和稠度检验合格后,应进行进场性能复验,检验项目应符合表20 的规定。   表20 预拌砂浆进场检验项目   干混砌筑砂浆   干混抹灰砂浆   普通砌筑砂浆   薄层砌筑砂浆   普通抹灰砂浆   薄层抹灰砂浆   保水率、抗压强度   保水率、抗压强度   保水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   保水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   砂浆品种检验项目   17   DB32/T 5178—2025   干混地面砂浆   干混普通防水砂浆   湿拌砌筑砂浆   湿拌抹灰砂浆   湿拌地面砂浆   湿拌防水砂浆   机喷抹灰砂浆   普通抹灰砂浆   机喷抹灰砂浆   保水率、压力泌水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   保水率、抗压强度   保水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抗渗压力   稠度、保水率、抗压强度   稠度、保水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   稠度、保水率、压力泌水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   稠度、保水率、抗压强度   稠度、保水率、抗压强度、拉伸黏结强度、抗渗压力   干混抹灰砂浆   表20 预拌砂浆进场检验项目 (续)   砂浆品种检验项目   8.1.5 干混砂浆的现场取样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散装干混砂浆宜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约1/4~3/4 之间取样;或者宜在干混砂浆罐内随机均匀   采集20 个点样组成混合样;   b) 袋装干混砂浆宜随机在20 包样品中均匀取样,组成混合样;   c) 干混砂浆取样的总量不宜少于试验用量的3 倍且不少于20 kg。   8.1.6 湿拌砂浆的现场取样和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a) 湿拌砂浆应在交货地点随机取样。当从运输车中取样时,应在卸料过程中卸料量约1/4 至3/4   之间取样,且应从同一运输车中取样。   b) 稠度、保水率、压力泌水率试验应在湿拌砂浆运到交货地点时开始算起20 min 内完成,其他性   能试验用取样和试块制作应在30 min 内完成。   c) 试样取样的总量不宜少于试验用量的3 倍。   8.1.7 抗压强度、抗渗压力、拉伸黏结强度试块的制作、养护等应符合JGJ/T 70 的规定,抗压强度、抗渗   压力试块的龄期应为28 d,拉伸黏结强度试块的龄期应为14 d。   8.2 砌筑砂浆工程   8.2.1 砌筑砂浆拌合物检验批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   a) 同品种、同强度等级、同批号进场的干混砌筑砂浆,每100 t 为一批,不足100 t 时,按一个检验   批计;   b) 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的湿拌砌筑砂浆,每50 m3为一批,不足50 m3时,按一个检验批计。   8.2.2 每检验批应留置不少于1 组抗压强度试块;对于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或设计工作年限为5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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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DB 预拌流态固化土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premixed fluid solidified soil 2025-03-06 发布2025-06-01 实施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J/T 13-483-202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8 0 7 6 - 2 0 2 5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预拌流态固化土技术标准 Technical standard for premixed fluid solidified soil 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号DB J / T 13 - 4 8 3 - 2 0 2 5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J 1 8 0 7 6 - 2 0 2 5 主编单位: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科生隆(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批准部门: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 2 0 2 5 年6 月1 日 2025 年福州 3 前言 根据《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公布全省住房和 城乡建设行业2020 年第一批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闽建办 科〔2020〕3 号)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 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 础上,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 本规定;4.原材料与配合比;5.设计;6.制备与施工;7.检 验与验收;附录。 本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中建海峡建 设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 和建议,请寄送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技与设计处(地址: 福州市北大路242 号,邮编:350001)和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 公司(地址: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0 号,邮编:350015),以 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标准主编单位: 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中科生隆(福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 福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新区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城乡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福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福建省交发高科有限公司 4 福州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王耀吴维国谢品翰郑兴 林世平黄庆财黄国文陆传波 曾庆有杨顺张恒春李成虎 游信亮陆坚杨荣贵刘升 李建宇张继鹏赖仰健陈家奇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 陈宜言侯伟生刘忠群郑也平 季韬林震陈开端 5 目次 1 总则........................................................................................ 1 2 术语和符号....................................................................................2 2.1 术语.....................................................................................2 2.2 符号.....................................................................................3 3 基本规定........................................................................................ 5 3.1 一般规定.................................................................................5 3.2 分类与等级.............................................................................5 3.3 标记.....................................................................................5 4 原材料与配合比............................................................................7 4.1 材料要求.................................................................................7 4.2 配合比设计...........................................................................10 5 设计......................................................................................13 5.1 一般规定...............................................................................13 5.2 工程设计...............................................................................13 6 制备与施工..................................................................................17 6.1 一般规定...............................................................................17 6.2 制备要求...............................................................................18 6.3 浇筑与养护...........................................................................19 7 检验与验收..................................................................................21 7.1 一般规定...............................................................................21 7.2 检验...................................................................................21 7.3 验收...................................................................................25 附录A 固化剂净浆流动度的测定方法..........................................27 附录B 增强剂的抗压强度比测试方法..........................................28 6 附录C 流态固化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测试方法..............................30 附录D 流态固化土拌合物坍落度和坍落扩展度测试方法......... 31 附录E 流态固化土实体钻芯取样的抗压强度检验方法..............33 附录F 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用表...................................................... 35 本标准用词说明................................................................................40 引用标准名录....................................................................................41 附:条文说明..............................................................................42 7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 and Symbols.........................................................................2 2.1 Terms........................................................................................2 2.2 Symbols................................................................................... 3 3 Basic Requirements........................................................................ 5 3.1 General Requirements............................................................. 5 3.2 Classification and Level.......................................................... 5 3.3 Label........................................................................................ 5 4 Raw materials and Mix proportions............................................... 7 4.1 Material Requirements............................................................ 7 4.2 Mix Proportion Design.......................................................... 10 5 Design........................................................................................... 13 5.1 General Requirements........................................................... 13 5.2 Engineering Design............................................................... 13 6 Preparation and Construction....................................................... 17 6.1 General Requirements........................................................... 17 6.2 Preparation Requirements..................................................... 18 6.3 Pouring and Curing................................................................19 7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 21 7.1 General Requirements........................................................... 21 7.2 Inspection...............................................................................21 7.3 Acceptance.............................................................................25 Appendix A Method for determination of paste fluidity.................27 Appendix B Test method for compressive strength ratio of 8 reinforcing agent.........................................................28 Appendix C Test method of cubic compressive strength of fluid solidified soil.............................................................. 30 Appendix D Test method for fluidity and slump flow of premixed fluidized stabilized soil mixture................................. 31 Appendix E Test method for compressive strength of solid core drilling sampling of fluidized solidified soil..............33 Appendix F Tables for quality inspection and acceptance..............35 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 40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 41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42 1 1 总则 1. 0. 1 为了贯彻执行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国家政策,规范福建 省预拌流态固化土应用,制定本标准。 1. 0. 2 本标准适用于福建省范围内建设工程领域预拌流态固化 土应用的设计、施工、质量检验与验收。 1. 0. 3 预拌流态固化土应用,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 行业和福建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2 术语和符号 2.1 术语 2. 1. 1 预拌固化土premixed solidified soil 在经过处理的土料中加入固化剂、水和必要的添加剂,通过 特定的搅拌机拌合均匀,经成型、养护后凝固成具有一定强度、 水稳性、低渗透性、环保无污染的工程材料。 2. 1. 2 预拌流态固化土premixed fluid solidified soil 制备的拌合物具有一定流动性、可采用浇筑方式施工的预拌 固化土,简称“流态固化土”。 2. 1. 3 土料soil 可用于生产流态固化土的不同含水率、不同粒径的土,包括 原状土、工程弃土、工程废弃泥浆、粉煤灰、脱硫灰、石屑、建 筑垃圾再生骨料等。 2. 1. 4 固化剂soil solidifier 以CaO、活性Al2O3和SiO2为主要成分,同时添加具有改善土 颗粒表面的功能性添加剂和活性激发剂制成的功能性复合胶凝材 料。 2. 1. 5 添加剂additive 以较小掺量显著改变流态固化土性能的泡沫剂、增强剂、防 水剂等化学制剂。 2. 1. 6 增强剂reinforcing agent 通过改变土颗粒表面电荷和其他性质,提高流态固化土拌合 物流变性能和硬化体性能的化学制剂。 3 2. 1. 7 固化剂掺量dosage of curing agent 固化剂质量与土料质量之比。以百分数表示。 2. 1. 8 坍落扩展度slump flow 将固化土拌合物注入混凝土坍落度筒,提起坍落度筒,拌合 物在自重作用下的扩展宽度,是评价大流动性拌合物工作性指标。 2. 1. 9 拌合物容重bulk density of mixture 流态固化土拌合物在硬化前单位体积的质量。 2. 1. 10 水稳系数water-related satability coefficient 在28d或指定龄期时,一组试件提前浸水24h后的抗压强度平 均值与一组未浸水试件的抗压强度平均值的比值。 2. 1. 11 普通固化土ordinary solidified soil 制备强度等级在0.2-20MPa范围的流态固化土。 2. 1. 12 轻质固化土light solidified soil 发泡后实体强度≥0.3MPa,拌合物容重300~1200kg/m³的流态 固化土。 2. 1. 13 纤维固化土fiber solidified soil 掺加合成纤维作为增强材料的流态固化土。 2.2 符号 mc —— 掺入固化剂的质量; �� —— 固化土所用土料的干质量; mw —— 拌合用水的质量;  —— 固化剂掺入比; a  —— 外加剂的掺量百分比;  —— 土的天然含水量; �0 —— 试验用土料的含水量; 4  —— 固化剂浆液水固比。 5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 1. 1 流态固化土所采用的土料不得混入危害性废物;污染土壤 在未经专项研究并获准允许使用时,不得作为流态固化土的土料。 3. 1. 2 流态固化土生产、施工应满足绿色环保的要求,重金属含 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 控标准》GB 36600的规定,放射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材 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的规定。 3. 1. 3 采用流态固化土的工程,应以边长100mm的立方体抗压强 度要求作为设计、施工质量控制和验收的主要技术指标,并根据 工程特点明确流态固化土强度测试的龄期要求。 3.2 分类与等级 3. 2. 1 流态固化土可分为普通固化土、纤维固化土和轻质固化土。 3. 2. 2 普通固化土代号A,纤维固化土代号F,轻质固化土代号L。 3. 2. 3 流态固化土制备强度范围0.2~20MPa,强度等级代号S, 按强度分为15个等级,分别为:S0.2、S0.3、S0.4、S0.5、S0.6、 S0.8、S1、S1.2、S1.5、S2、S3、S4、S5、S7.5、S10、S15和S20。 3. 2. 4 流态固化土坍落度范围80~220mm,坍落扩展度范围450~ 800mm,根据设计坍落度或坍落扩展度标记名称,代号K。 3.3 标记 6 3. 3. 1 预拌流态固化土标记应按下列顺序: 1 分类代号; 2 强度等级; 3 坍落度或坍落扩展度目标值。 3. 3. 2 标记示例:采用普通固化土回填,设计强度0.8MPa,坍 落扩展度550~650mm,其标记为:A-S0.8-550~650。 7 4 原材料与配合比 4.1 材料要求 4. 1. 1 生产流态固化土的土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采用杂填土、废弃工程泥浆时,应加强预处理和质量控 制; 2 河道淤泥、海泥等污染土应经试验验证,满足相关要求后 方可使用; 3 采用低品质工矿业废弃物替代部分土料时,应进行充分的 试验研究,满足设计和环保要求时方可使用。 4. 1. 2 土料预处理和质量控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进行筛分,去除杂物和粒径大于20mm的大颗粒土(石), 超径的土料可在破碎后使用; 2 有机质物含量不得超过5%,且不得混杂有毒有害物质; 3 工程泥浆应考虑其中化学物质对流态固化土性能的影响; 4 使用前宜进行匀化处理,并控制含水率稳定在一定范围内; 5 当制备S5以上流态固化土时,可采用再生骨料和工业固废 集料代替土料进行制备,不应添加土料,各项性质指标应满足混 凝土性能要求。 4. 1. 3 固化剂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化剂物理指标应满足表4.1.3-1的规定; 8 表4.1.3-1 固化剂物理指标要求 序号项目技术要求(%) 测试方法 1 细度(80μm方孔筛筛余量) ≤10 现行行业标准《软 2 含水率≤1 土固化剂》CJ/T 526 3 外观色泽均匀,不结块目测 2 固化剂工艺指标应符合表4.1.3-2的规定。 表4.1.3-2 固化剂工艺指标要求 序号项目技术要求测试方法 1 净浆流动度 初始≥100 mm 30min ≥90 mm 本标准附录B 60min ≥80 mm 2 初凝时间≥45 min 现行国家标准《水泥 稠度、凝结时间、安 定性检验方法》 GBT/1346 3 终凝时间<720min 注:1.若从搅拌到施工浇筑时间不超过1h,净浆流动度可不做要求; 2.固化剂应能满足固化土硬化强度和浇筑施工要求。 4. 1. 4 添加剂使用前应进行适应性试验,对流态固化土的生产施 工和相关性能应无不良影响。采用新型添加剂前,应进行试验验 证和专项论证,获得允许后方可使用。 4. 1. 5 增强剂的性能要求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表4.1.5 增强剂的性能要求 项目 性能指标 测试方法 液体粉体 外观均匀、无沉淀 均匀一致、无结 块 现行国家标准《土壤 固化外加剂》CJ/T 486 9 续表4.1.5 项目 性能指标 测试方法 液体粉体 密度(g/cm³) D±0.05 D±0.1 现行国家标准《土壤 固化外加剂》CJ/T 486 含固量S±2.0% — 含水量— 1% PH值P±1.0 — 流态固化 土抗压强 化比(%) 7d ≥120 本标准附录C 28d ≥130 注:表中D、S、P分别为密度、含固量、PH值的生产厂控制值。 4. 1. 6 泡沫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 JC/T2199 的规定。防水剂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砂浆、混凝土防 水剂》JC/T 474 的规定。 4. 1. 7 流态固化土拌和用水宜符合表4.1.7的规定。当流态固化土 浇筑工程可能影响周围钢筋混凝土结构的耐久性时,拌和用水应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中关于钢筋混凝土 用水的规定。其他来源的拌和用水,经试验验证满足要求后也可 采用。 表4.1.7 流态固化土拌和用水水质要求 序号项目技术要求 1 PH值≥4.5 2 不溶物(mg/L) ≤10000 3 可溶物(mg/L) ≤10000 4 氯化物(以CL-计)(mg/L) ≤3500 5 硫酸盐(以SO4计)(mg/L) ≤2700 10 4.2 配合比设计 4. 2. 1 流态固化土抗压强度、拌合物容重和流动坍落扩展度等性 能指标应根据浇筑工程的设计和施工要求确定。 4. 2. 2 配合比设计设定的流态固化土抗压强度目标值不应小于 设计强度值的1.2倍。 4. 2. 3 流态固化土拌合物的坍落扩展度应满足施工要求。当无明 确要求时,可按表4.2.3确定;当需要控制流态固化土对结构或管 道、设施等的浮力时,应根据试验来确定拌合物的坍落扩展度。 表4.2.3 流态固化土拌合物的工作性 工程应用类别施工时拌合物工作性 建筑、管廊、轨道交通工程等基槽、空洞或 其他狭窄空间的浇筑; 建筑结构空间内的非承重浇筑; 交通工程的台背、涵背和墙背等部位回填 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一般流动性拌 合物坍落扩展度宜为550~650mm。 市政工程检查井井周回填; 市政雨、污管道沟槽,管线保护层; 房建室外地下管线填埋 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坍落扩展度不 小于550-650mm。 地基置换、地坪回填、临时道路基层; 道路路基、路床 根据工程需要确定,对于非狭窄空 间,坍落扩展度宜450~650mm。 管道平基、管座; 结构物垫层、基层; 路堤固化土挡墙; 路面基层; 隧道仰拱填充 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一般拌合物坍 落度宜为120~160mm。 路基、桥台轻质土填充物; 种植屋面轻质土填充物 根据工程需要确定,轻质固化土一 般坍落扩展度宜为450-650mm。 咬合支护素桩或CFG固化土灌注桩填料 根据工程需要确定,一般拌合物坍 落度宜为180-220mm。 地铁管片同步注浆等灌浆料 胶凝时间、固体强度、固结收缩率、 浆液稳定性、流动性需要根据设计 要求确定,未做要求的一般拌合物 坍落扩展度宜为600mm以上。 11 4. 2. 4 流态固化土的配合比设计应采用工程实际使用的土料进 行试配。试配前,应对土料进行检验;当土源为建筑泥浆时,应 稳定泥浆含水率,当含水率较大时,应采取浓缩脱水处理,将含 水率控制在稳定状态。 4. 2. 5 固化剂的类型及其掺量、添加剂的类型及其掺量、土料用 量和用水量应通过试验确定,并应表达为1m³流态固化土的各种 材料的组成质量。 4. 2. 6 固化剂的类型和掺量应根据土质、流态固化土性能要求等 因素综合确定。固化剂的掺量宜为拌合物质量的5 ~ 20%。固化剂 掺量应以土的干质量的百分比表示,并按式(4.2.6)计算: a =mc/md×100% (4.2.6) 式中:a——固化剂掺量; mc——掺入固化剂的质量; md——流态固化土所用土料的干质量。 4. 2. 7 流态固化土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计的流态固化土28d立方体抗压强度大于0.5MPa或有 抗渗等特殊要求时,可掺入增强剂,其种类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 定; 2 采用土料制备的流态固化土容重约为1400kg/m3;采用骨 料制备的流态固化土容重约为2200kg/m³;设计的流态固化土拌合 物容重小于1200kg/m³时,应掺入泡沫剂,其种类和掺量应通过试 验确定; 3 设计的流态固化土有低吸水率要求或憎水等特殊要求时, 宜掺入防水剂,其种类和掺量应通过试验确定; 4 其他添加剂的使用应经过试验验证,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 且对流态固化土性能和环境无不良影响时方可使用。 4. 2. 8 流态固化土首次进行试配时,可先固定用水量和必要的添 加剂用量,按照间隔2~3%的固化剂掺量,进行不少于3组流态固 12 化土的试配,以确定合适的固化剂掺量。 4. 2. 9 试配应测试拌合物的初始坍落扩展度及经时坍落扩展度、 容重、凝结时间以及设计指定龄期的抗压强度,并应测试其他设 计有要求的技术指标。流态固化土的初凝和终凝时间测试可按现 行国家标准《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GB/T 1346执行。 4. 2. 10 用水量和添加剂用量应考虑拌合物从出机运送到浇筑点 过程中的坍落扩展度损失以及凝结时间的变化。 4. 2. 11 制备的流态固化土拌合物应保持良好的匀质性,不得离 析和出现明显泌水。 4. 2. 12 生产配合比应根据土料的实际含水率等变化对设计配合 比进行必要调整后确定。 4. 2. 13 首次采用的流态固化土配合比应进行开盘鉴定。 13 5 设计 5.1 一般规定 5. 1. 1 工程中采用流态固化土时应进行专项设计,流态固化土的 性能指标应根据工程实际要求确定。 5. 1. 2 采用流态固化土的工程设计应明确固化土的强度等性能 要求。对于特殊工程,可根据工程特点,经过专项研究和论证, 提出流态固化土的长期性能,满足必要的环保性能要求。 5. 1. 3 流态固化土用在填筑工程时宜采用土料进行配合比设计, 流态固化土28d抗压强度不宜低于0.2MPa,不宜高于5.0 MPa;需 要二次开挖或拆除的临时性填筑部位,流态固化土28d或更长龄期 的强度不宜高于1.0MPa。用于土工增强体或临时结构施工时宜采 用5.0MPa以上流态固化土,一般采用骨料或再生骨料进行配合比 设计。 5. 1. 4 流态固化土应充分利用当地工程废弃物和矿业废弃物,并 应根据设计要求、土料类型以及施工条件,优化固化剂组成方案 和固化土配合比。 5. 1. 5 对于非地下环境中的浇筑工程,应提出固化土的长期强度 及抗冻融和干湿循环等性能要求。 5.2 工程设计 5. 2. 1 无特殊要求时,流态固化土的设计指标可按表5.2.1确定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14 表5.2.1 流态固化土强度和坍落度或坍落扩展度目标控制值 工程应用类别强度 坍落度或坍 落扩展度 其他要求 场地回填平整硬化、客 土喷播≥0.2MPa 坍落扩展度 550~650mm 城市工地等文明施工场 地裸土覆盖硬化需求, 保持场容场貌抑制扬 尘。 房建、市政管道、管廊、 轨道交通工程等基槽、 空洞或其他狭窄空间 的浇筑 ≥0.3MPa;有 二次开挖需 要时,不宜超 过1.0MPa 坍落扩展度 550~650mm 一般回填0.8~1.2MPa为 宜。当有轻质浇筑需求 时,发泡后实体强度 ≥0.3MPa;拌合物容重宜 为300~1200kg/m³。 道路路基、临时道路、 低等级道路 ≥0.5MPa; 根据交通荷 载等级进一 步分级 坍落扩展度 450~650mm 根据设计需要可采用纤 维固化土或土工格栅等 增强,水稳系数≥80%。 结构物垫层、管道平 基、管座; 路堤固化土挡墙; 路面基层; 隧道仰拱填充 ≥5MPa 坍落度 120~160mm 宜采用骨料制备流态固 化土,各项性能指标应 满足设计要求。 咬合支护素桩或CFG 固化土灌注桩填料≥5MPa 坍落度 180~220mm 用于软基加固、临时支 护帷幕工程。 市政、交通工程台背、 涵背和墙背等部位回 填 ≥0.8MPa 坍落扩展度 550~650mm 当有轻质浇筑要求时, 应专项设计拌合物容 重。 地铁管片同步注浆灌 浆料≥2.5MPa 坍落扩展度 ≥600mm 根据设计需要不同土层 及埋深,做不同配比设 计。 1 当流态固化土工作环境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或水位变动区 时,固化土强度设计值应根据工程需求,在表5.2.1-1给出数值的 基础上至少提高30%,且不宜小于0.3MPa; 2 当轻质固化土服役环境处于地下水位以下或水位变动区 时,固化土的体积吸水率不应超过20%;当流态固化土用于道路 15 路基和底基层以及交通工程的台背、涵背和墙背等部位且处于地 下水位以下或水位变动区时,体积吸水率不应超过10%,轻质固 化土的体积吸水率的试验方法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泡沫混凝土 制品性能试验方法》JC/T 2357的规定; 3 当流态固化土用作建筑地基处理时,其技术指标应符合现 行行业标准《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的相关规定。 5. 2. 2 用于道路路堤时,流态固化土抗压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 设计未规定时应符合表5.2.2的规定,对CBR值、弯沉值可不做要 求。 表5.2.2 道路工程流态固化土抗压强度要求 路基部位 抗压强度(MPa) 高速、一级公路城 市快速路、主干路 二级及二级以下公路 城市次干路、支路 路床 轻、中及重交通≥0.8 ≥0.6 特种、极重交通≥1.0 上路堤、下路堤≥0.6 ≥0.5 地基置换≥0.4 注:抗压强度为龄期28 天,边长100mm 的立方体抗压强度。 5. 2. 3 流态固化土路基路床应在固化后28d进行抗压强度和密度 检测,抗压强度和密度应按现行行业标准《公路工程水泥及水泥 混凝土试验规程》JTG E30进行检测,并满足设计要求。 5. 2. 4 当采用轻质固化土浇筑时,设计未规定时轻质固化土施工 最小容重应不小于300kg/m³,施工最大容重宜不大于1200kg/m³; 采用轻质固化土浇筑于路基路床各项性能应满足现行行业标准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10要求。 5. 2. 5 当填筑体有抗渗性要求时,应根据工程设计要求进行抗渗 性能试验。渗透系数的测试方法可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土工试验 方法标准》GB/T 50123中的变水头渗透试验方法进行。 5. 2. 6 当流态固化土与饮用水接触或有环境控制要求时,应明确 16 流态固化土的重金属及其它有害元素浸出物毒性的限值,测试方 法宜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固体废物浸出毒性浸出方法》GB 5086、 《水泥胶砂中可浸出重金属的测定方法》GB/T 30810等规定。 17 6 制备与施工 6.1 一般规定 6. 1. 1 流态固化土浇筑施工前应根据工程需要进行下列调查: 1 现场施工条件; 2 交通运输和环境条件; 3 工程材料来源、施工机械及主要施工设备的数量和规格。 6. 1. 2 施工前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工艺试验,确定工艺可 行性和施工控制参数。 6. 1. 3 流态固化土浇筑施工方案应包括土料等材料的供应、施工 平面布置、流态固化土配合比、每层回填厚度、施工顺序和检验 项目及标准等,并应考虑不同的施工顺序对邻近建筑和场地的影 响。 6. 1. 4 工程材料应按使用计划组织进场,并进行复核检验,满足 要求后方可使用。 6. 1. 5 浇筑前应清除浇筑工作面的杂物和积水。当采用水下浇筑 或排水法浇筑时,应制定专门的材料和施工技术方案。 6. 1. 6 流态固化土浇筑前,应对模板和相关支撑的强度、刚度及 稳定性进行验算。流态固化土在凝固前对结构或设施有浮力作用 时,应采取措施降低其不利影响。 6. 1. 7 当流态固化土浇筑物需要二次开挖或修边处理,宜采用机 械切割后再行破除,避免机械强力振动对整体填充物的结构造成 破坏。 6. 1. 8 流态固化土用于填筑时,凝结时间应控制在48h内;在冬 18 季施工时凝结时间较为缓慢,应加强保温措施,但一般不超过72h 凝结。采用骨料制备的流态固化土用在浇筑施工时12h内凝固;若 有早强需要可添加早强型外加剂进行配合比设计。 6.2 制备要求 6. 2. 1 流态固化土制备宜采用城市渣土资源化利用方案,宜在城 市周边集中配套建设搅拌工厂,采用专有设备加工和预拌配送方 式,确保质量稳定,不宜采取现场搅拌和设立移动搅拌站方式。 6. 2. 2 流态固化土的生产系统可包括土的预处理设备、物料输送 与计量设备,以及流态固化土专用搅拌机等,并应根据场地条件、 生产量等情况进行配置。 6. 2. 3 土料的预处理设备可采用破碎筛分设备;当土料为泥浆或 膏状时,预处理设备可采用匀化系统,必要时配有加入其他处理 药剂的计量和输送设备。 6. 2. 4 物料输送与计量设备应满足精度和生产数量的要求;生产 过程中原材料的质量允许计量偏差应符合表6.2.4的规定;计量设 备应定期进行校准,校准频率为每3个月至少一次。 表6.2.4 原材料质量允许计量偏差 序号原材料计量偏差控制 1 固化剂、水 2% 2 土 3% 3 外加剂 1% 6. 2. 5 流态固化土拌合物应使用专用机械搅拌均匀,搅拌时间不 少于90s;专用搅拌机可分为立轴式搅拌机和卧轴式搅拌机,生产 能力和设备性能应满足连续作业要求;搅拌机的转速和叶片形式 应适合流态固化土的生产特点。 6. 2. 6 首次生产流态固化土前,应按生产配合比进行试生产并根 据试生产结果对生产配合比进行必要的调整。 19 6. 2. 7 流态固化土拌合物运输宜采用混凝土搅拌运输车运送。 6.3 浇筑与养护 6. 3. 1 施工的平面布置和运输路线应符合施工方案的规定。 6. 3. 2 当浇筑基槽底标高不一致时,应做成阶梯状或斜坡状并应 按先深后浅的顺序施工;当大面积施工时应分段、分区,相接处 应做成阶梯状,上下层错缝的距离不宜小于1m。 6. 3. 3 流态固化土的浇筑方式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确定,可采 用泵送或溜槽浇筑。 6. 3. 4 采用泵送或溜槽施工时,不得使拌合物直接冲击地下室外 墙和支护结构,且不得损伤已设置的防水措施。 6. 3. 5 流态固化土从搅拌至浇筑完成的时间间隔不宜超过4h;当 间隔时间超过4h时,宜调整和控制固化剂的凝结时间。 6. 3. 6 当坍落度小于160mm 的流态固化土拌合物浇筑时宜采取 辅助振捣措施,振捣设备可采用混凝土施工的振捣装置。 6. 3. 7 流态固化土用于基槽(沟槽)回填时,可采用分层浇筑, 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浇筑厚度应根据对侧壁或模板的侧压力确定; 2 相邻片区浇筑高差不宜大于1m; 3 上一层的浇筑应在下一层流态固化土初凝之后进行; 4 沟槽回填遇管道时,应确保管口封堵严密,当管道重量较 轻时,需采取注水或压重加固防止上浮; 5 当有防渗或特殊要求时,应对分层浇筑的界面处理后再进 行上一层浇筑。可采用提高固化剂掺量2~3%的流态固化土在界面 上浇筑100~200mm厚度的方式进行处理; 6. 3. 8 流态固化土用于路基、路床施工时,应将路基划分为面积 不大于400m2、长轴不超过30m的浇注区,每个浇注区单层厚度宜 为0.3~1.0m。分区模板应安装拼接紧密,不漏浆,应每隔10~15m 20 设置一道变形缝。变形缝宜采用18mm胶合板或20~30mm聚苯乙 烯板,上下可不贯通。当采取软弱地基置换时,分层回填厚度不 宜超过2m。 6. 3. 9 流态固化土的养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浇筑完成后宜采用薄膜养护、喷淋或喷雾养护、蓄水养护 2 填筑体顶层浇筑完毕后,应在自由水消失或抹面后及时覆 盖塑料薄膜养护或蓄水养护,养护时间不少于7天; 3 流态固化土表面失水收缩性较强,若有工程需求,可在流 态固化土开始初凝后2 ~3 h进行抹面处理,必要时可在抹面时撒布 一定量固化剂后再及时覆盖塑料布养护或蓄水养护。 6. 3. 10 施工中应根据工程所在地的气候环境,确定雨期的起、 止时间,雨期施工时,应制定专门的材料与施工技术方案,并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雨季施工的工作面不宜开得过多,应有组织、有逻辑地按 照施工顺序逐一完成,固化土的拌和、运输、回填等工序应连续 不间断进行,并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天气的变化合理地调整施工作 业面。 2 雨期施工应及时掌握气象条件变化,做好防范准备,应先 对槽底杂物、积水清理干净,必要时可相应增加排水措施。 6. 3. 11 当采用流态固化土浇筑路基顶面层或有施工机械通行要 求时,应适当加强面层强度≥1.2MPa或采取覆盖土工织布对面层 进行保护,避免造成浇筑物破坏; 6. 3. 12 流态固化土浇筑后应采取措施防护,在道路等野外作业 时,应做好围挡防护和告示,应避免行人、动物等靠近,以免造 成人畜陷落伤害。 21 7 检验与验收 7.1 一般规定 7. 1. 1 流态固化土应进行全过程质量控制。 7. 1. 2 浇筑施工前应对流态固化土的原材料、固化土的性能以及 施工环节进行质量检验,并按检验批进行验收。 7. 1. 3 浇筑过程应保存完整的实施记录和相应的试验报告等技 术文件。 7.2 检验 7. 2. 1 流态固化土浇筑工程验收的检验批可根据施工需求、质量 控制和专业验收的需要,按工程量、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7. 2. 2 流态固化土的检验项目应包括表7.2.2的所有项目。 表7.2.2 流态固化土检验项目 序号检验内容分类项目检查 1 材料组成 主控项目固化剂、添加剂 一般项目 水 土 2 开盘鉴定 主控项目资料检查、留置试块 一般项目坍落度或坍落扩展度 3 施工检查 主控项目抗压强度 一般项目 坍落度或坍落扩展度 现场检查 养护检查 标高复核 22 7. 2. 3 当设计对流态固化土填筑体的水稳系数、渗透系数、重金 属浸出物毒性等提出要求时,应将这些指标列为检验项目的主控 项目。 7. 2. 4 固化剂进场必须按批次对其品种、包装或散装仓号、出厂 日期等进行验收,并测试固化剂的凝结时间和按照流态固化土确 定的配合比测试强度,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第4.1.3条款的相关规 定。 1 检验数量:同一生产厂家、同一批号且连续进场的固化剂, 每200t为一批进行抽样,当不足200t时,按一批进行抽样。每批抽 样不少于1次;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检测,抽检次数为施工单位抽 检次数的20%,且不少1次; 2 检验方法:流态固化土生产应检查固化剂的出厂检验报告 并进行凝结时间和流态固化土强度试验。 7. 2. 5 添加剂的检验应符合本标准第4.1.4条款的相关规定: 1 检验数量:同一配合比检测不应少于1次; 2 检验方法:应检查功能性添加剂的出厂检验报告,并按照 确定的配合比测试流态固化土强度和其他设计要求的技术指标。 7. 2. 6 流态固化土拌合用水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数量:同一水源检查不应少于1次; 2 检验方法:委托应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水质分 析试验。 7. 2. 7 土料应进行含水量、有机质含量和粒径的检验应符合下列 规定: 1 检验数量:每2000m³应检查1次; 2 检验方法:应采用烘干法、烧失法、筛分法测定。 7. 2. 8 首次采用的配合比,应进行流态固化土的开盘鉴定检验。 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和流态固化土的试配检验报告、凝结时间、拌 合物坍落扩展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数量:同一配合比的流态固化土检查不应少于1次; 23 2 检验方法:应检查开盘鉴定资料,测量拌合物凝结时间、 拌合物坍落扩展度。 7. 2. 9 流态固化土拌合物坍落扩展度应满足设计要求,检验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数量:对同一配合比的流态固化土,每拌和500m³时 取样不得少于1次,每工作班拌制不足500m³时,取样不得少于1 次,每段、每一层取样不得少于1次; 2 检验方法:检查拌合物坍落扩展度的抽样流态固化土强度 检测应符合表4.2.3-1规定。 7. 2. 10 流态固化土应进行立方体抗压强度试验,其强度应满足 设计要求。用于检测流态固化土强度的试件应在浇筑地点随机取 样制作并进行同条件养护,试件采用立方体试块,尺寸为 100mm×100mm×100mm。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数量:流态固化土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次浇筑取样至少留置一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 试件的留置组数根据现场需要确定; 2)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不大于500m³时,应每次浇筑制取 一组试件 3)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大于500m³时,应按每500m³制取 一组试件。 2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强度试验报告; 3 同条件养护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在具有代表性的浇筑工作面合适位置(避免阳光直接照 射),放置拆模后的流态固化土试件,用一层塑料布严 密覆盖试件,然后覆盖麻袋并用水浇湿,在麻袋外再覆 盖一层塑料布; 2)每隔3d检查一次,当发现麻袋变干时,应揭开外层塑料 布浇湿麻袋,再覆盖外层塑料布; 3)当浇筑工作面无合适位置,可在施工现场合适位置(避 24 免阳光直接照射),开挖深度为0.5~1.0m的土坑,用于 存放同条件养护试件。 7. 2. 11 流态固化土路基、路床施工时,应进行立方体抗压强度 试验,其强度应满足设计要求,轻质固化土还应进行密度检测。 试件采用立方体试块,尺寸为100mm×100mm×100mm。检验应符 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数量:流态固化土试件留置组数应符合下列规定: 1)每次浇筑取样至少留置二组标准养护试件,同条件养护 试件的留置组数根据现场需要确定; 2)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不大于400m³时,应每次浇筑制取 二组试件 3)同一配合比连续浇筑大于400m³时,应按每400m³制取 二组试件。 2 检查方法:检查施工记录及强度试验报告; 3 同条件养护方法应符合第6.3.9条第3款规定。 7. 2. 12 流态固化土水稳系数、渗透系数和重金属浸出物毒性应 符合下列规定: 1 流态固化土水稳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1)检验数量:对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流态固化土,取 样不得少于1次; 2)检查方法:直接测试/试验报告; 2 流态固化土渗透系数应满足设计要求。 1)检验数量:对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流态固化土,取 样不得少于1次; 2)检查方法:直接测试/试验报告; 3 流态固化土重金属浸出物毒性应满足设计要求。 1)检验数量:对同一工程、同一配合比的流态固化土,取 样不得少于1次; 2)检查方法:直接测试/试验报告。 25 7. 2. 13 施工现场应对回填槽内的杂物、积水清除等进行检查, 并进行现场观察和全数检查。 7. 2. 14 流态固化土浇筑工程应对养护条件进行检查,养护时间 以及养护方法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现场全数检查。 7. 2. 15 流态固化土顶层浇筑完成后,检查其施工标高,允许误 差为士20mm。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数量:每200m³检查3点或每10m检查1点; 2 检查方法:采用水准仪测标高。 7. 2. 16 对强度有特别要求的流态固化土浇筑完成28d后,应取芯 进行抗压试验检测固化土强度及完整性。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检验数量:每200m³检查1点或每20m检查1点; 2 检查方法:钻芯取样,厚度小于1m的每点取1个芯样,厚 度1-3m的每点取2个芯样,厚度超过3m的每点取不少于3个芯样。 7.3 验收 7. 3. 1 流态固化土浇筑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原材料、成品应按相应质量标准进行检验,具有完整的检 验资料; 2 浇筑工程应按本标准规定进行质量控制,各工序完毕后应 进行自检,并形成文件; 3 验收资料应至少包括下列内容: 1)设计文件; 2)施工方案; 3)固化剂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和进场检测报告; 4)流态固化土配合比; 5)流态固化土浇筑记录(记录表可参照本标准附录E); 6)隐蔽工程验收记录(记录表可参照本标准附录E); 7)强度检测报告; 26 8)浇筑部位影像资料; 9)验收记录。 7. 3. 2 流态固化土填筑体的强度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现场取样的流态固化标养试件平均值应满足设计强度; 2 当施工环境的日平均气温低于20℃时,同条件养护试件可 在等效龄期达到对应的标准养护龄期时再进行强度试验。同条件 试件的强度数据应除以0.85后作为验收评定的强度数值; 3 当无法获取同条件养护试件的强度或对强度有特别要求 时,应在实际工程的固化土填筑体钻芯取样(龄期不少于28d), 测试其抗压强度测试方法及评定应符合本标准附录F的规定。 7. 3. 3 当设计对固化土的水稳系数、渗透系数、重金属浸出物毒 性等提出要求时,其测试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7. 3. 4 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的检验应全部合格; 2 一般项目的合格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有指标要求的项 目其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值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值的1.5倍; 3 应具有完整的施工质量检查记录。 7. 3. 5 当浇筑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时,应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并 重新进行质量检验与验收。 27 附录A 固化剂净浆流动度的测定方法 A. 0. 1 试验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固化剂应符合本标准第4.1.3条的要求; 2 试验用水应符合本标准第4.1.7条的要求。 A. 0. 2 试验仪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 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的规定。 A. 0. 3 试验步骤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将玻璃板放置在水平位置,用湿布擦抹玻璃、截锥圆模、 搅拌器及搅拌锅,使其表面湿而不带水渍。将截锥圆模放在玻璃 板中央,并用湿布覆盖待用。 2 称取固化剂900g,倒入搅拌锅内,加入540g水,低速搅拌 1min,再高速搅拌2min。 3 将拌好的浆体迅速注入截锥圆模内,用刮刀挂平,将截锥 圆模按垂直方向提起,同时开启秒表计时,任浆体在玻璃板上流 动,至30s,用直尺量取流淌部分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直径,取平 均值作为浆体初始流动度。 4 将拌好浆体中的剩余浆体分两份用保鲜袋密封放入标准 养护箱中养护,分别在30min和60min时取出,高速搅拌1min,按 初始流动度测定要求操作,获得30min和60min时的浆体流动度。 A. 0. 4 计算结果精确至1mm。 28 附录B 增强剂的抗压强度比测试方法 B. 0. 1 试验材料和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增强剂应符合本标准第4.1.5条的要求; 2 其他原材料和试验设备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的要求。 B. 0. 2 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C要求。 2 拌合物坍落扩展度试验方法应符合本标准附录D的要求。 3 应按照表B.0.2设计试验方案。固化剂用量应为干土质量 的10%。当土料为黏性土或淤泥质土时,固化剂用量可增加5%。 固化剂用量确定后,基准组和试验组应为相同掺量。 表B.0.2 流态固化土配合比 固化土种类固化剂用量增强剂用量坍落扩展度(mm) 基准组10% — 550±10 试验组10% 按推荐掺量且不应超 过干土质量的0.5%。550±10 4 应适当调整试验组的用水量,使得坍落扩展度符合表 B.0.2的要求。 5 基准值和试验组应分别按照7d和28d龄期,各成型一组(3 块)试件。在规定龄期测试试件的抗压强度,取三块试件的平均 值作为相应龄期的强度值。 6 分别按照7d和28d龄期,各成型一组(3块)试件。 7 流态固化土抗压强度比按下列公式计算(准确至1%)。 � = � �0 × 100% (B.0.2) 29 式中:K——抗压强度比,%; R——试验组7d 或28 d 龄期的流态固化土抗压强度,MPa; R0——基准组7d 或28d 龄期的流态固化土抗压强度,MPa。 30 附录C 流态固化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测试方法 C. 0. 1 试验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固化剂及添加剂应符合本标准第4.1.3~4.1.6条的要求; 2 试验用水应符合本标准第4.1.7条的要求; 3 试验土料应在现场进行土料取样,取样点不少于3个,每 个取样点不少于10kg。每个取样点取样时应从土体中部区域取样。 取样后应充分混合,当有大颗粒时,应进行破碎,筛去10 mm以 上颗粒。 C. 0. 2 试验设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泥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 233的规定。 C. 0. 3 试件制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根据确定或设计的配合比,将各原材料按照一定的投料顺 序加入搅拌机拌合均匀,获得流态固化土拌合物;流态固化土拌 合物也可以从现场取样获得,取样应有代表性,取样量应不少于 所有试件体积之和的1.5倍。 2 试模应采用100mm×100mm×100mm的模具,试件的成型 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泥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233规定的方 法执行。 3 试件成型后,应在初凝前后用抹刀抹压刮平试件,并采用 塑料布或湿布覆盖;拆模后,应将试件移入混凝土标养室进行养 护,养护过程中不应泡水。 C. 0. 4 抗压强度试验方法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泥土配合比设 计规程》JGJ/T 233规定的方法执行。 31 附录D 流态固化土拌合物坍落度和坍落扩展度 测试方法 D. 0. 1 试验材料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固化剂应符合本标准第4.1.3条的要求; 2 试验用水应符合本标第4.1.7条的要求; 3 试验土料应在现场进行土料取样,取样点不少于3个,每 个取样点不少于10 kg,每个取样点取样时应该从土体的靠近中部 取样。取样后应充分混合,当有大颗粒时,应进行破碎,筛去10 mm 以上颗粒备用。 D. 0. 2 试验设备与器材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搅拌设备等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水泥土配合比设计规程》 JGJ/T 233的规定。 2 混凝土坍落度筒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 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的规定。坍落度筒尺寸为高 300mm,顶部直径100mm,底部直径200mm,用厚度不小于1.5mm 的薄钢板制成,内侧平滑,在筒上方约2/3高度处有两个把手,近 下端两侧焊有两个踏脚板,保证坍落度筒可以稳定操作。 3 捣棒:直径16mm,长约650mm,并具有半球形端头钢质 圆棒。 4 其他:小铲、木尺、小钢尺、抹刀和钢平板等。 D. 0. 3 拌合物坍落扩展度试验方法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湿润坍落度筒及底板,在坍落度筒壁和底板上应无明水, 底板应放置在坚实水平面上,并把筒放在底板中心,然后用脚踩 32 住二边的脚踏板,坍落度筒在装料时应保持固定的位置。 2 把按要求取得的流态固化土试样用小铲分三层均匀地装 入筒内,使捣实后每层高度为筒的三分之一左右。每层用捣棒插 捣25次。插捣应沿螺旋方向由外向中心进行,各次插捣应在截面 上均匀分布。插捣筒边流态固化土时,捣棒可以稍稍倾斜。插捣 底层时,捣棒应贯穿整个深度,插捣第二层和顶层时,捣棒应插 透本层至下一层的表面;浇灌顶层时,流态固化土应灌到高出筒 口。插捣过程中,如流态固化土沉落到低于筒口,则应随时添加。 顶层插捣完后,刮去多余的流态固化土,并用抹刀抹平。 3 清除筒边底板上的流态固化土后,垂直平稳地提起坍落度 筒。坍落度筒的提离过程应在5~10s内完成,从开始装料到提坍落 度筒的整个过程应不间断地进行,并应在150s完成。 4 提起坍落度筒后,测量筒高与坍落度后流态固化土试件最 高点之间的高度差,即为该固化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值;坍落度筒 提离后,如流态固化土发生崩塌成一边剪坏现象,那么应重新取 样另行测定;如几次试验仍展现上述现象,那么表示该流态固化 土和易性及保水性不好应予以记录备查。 5 当流态固化土拌合物的坍落度大于220mm时,用钢尺测量 流态固化土扩展后最终的最大直径和最小直径,在这两个直径只 差小于50mm的条件下,用其算术平均值作为坍落扩展度值。否则, 试验无效,需再次试验,并予以记录。 6 流态固化土拌合物坍落度和坍落扩展度值以毫米为单位, 测量精确至1mm,结果表达修约至5mm。 33 附录E 流态固化土实体钻芯取样的抗压强度检 验方法 E. 0. 1 钻芯应采用混凝土钻芯取样设备,钻取实体固化土芯样 时应采用水钻法,钻筒直径应为80mm,钻进深度不少于150mm。 E. 0. 2 流态固化土浇筑实体的钻芯取样应符合下列要求: 1 针对流态固化土浇筑实体钻芯取样,仅针对某检验批无法 获取同条件养护试件抗压强度时或对流态固化土浇筑质量有重大 疑问而缺乏其他试验数据支撑时; 2 流态固化土浇筑实体的养护龄期不应少于28d; 3 一个检验批取样不应少于3个。 E. 0. 3 芯样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芯样钻取后,应立刻密封保存,且避免失水,不得长时间 直接暴露于空气中; 2 芯样不得有裂缝、缺陷和杂物; 3 可采用水泥砂浆对芯样试件进行修补,修补后的芯样断面 的不平整度在100mm长度上不应大于0.1mm; 4 芯样原样在试验室进行切割,试件高度与直径之比应为 1:1;试件高度与直径之比的实测值不应小于0.95,也不应大于1.05; 5 芯样试件的端面与轴线的不垂直度不应大于1°; 6 沿芯样高度的任一直径与其平均值之差不应大于2mm。 E. 0. 4 芯样的抗压强度试验应按现行行业标准《水泥土配合比 设计规程》JGJ/T 233规定的方法执行。对于同一强度等级标准的 流态固化土填筑体,当符合下列要求时,可判定为合格: 34 1 三个流态固化土芯样抗压强度算术平均值不应小于设计 强度值的85%; 2 三个流态固化土芯样的抗压强度的最小值不应小于设计 强度值的75%。 35 附录F 工程质量检验验收用表 表F.1 流态固化土浇筑记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浇筑部位设计强度 浇筑开始时间年月日时浇筑完成时间年月日时 天气情况室外气温~ ℃ 固化土完成 数量 m³ 预拌固化土 生产厂家供料强度 运输单编号 实测坍落度 (坍落扩展度) ~ (mm) 出盘温度~ ℃ 入模温度~ ℃ 试件留置种类、数量、编号 固化土浇筑中出 现的问题及处理 情况 施工负责人填表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36 表F.2 流态固化土浇灌申请书 工程名称申请浇灌时间年月日 申请浇灌部位申请方量(m³) 技术要求强度等级 搅拌方式 (搅拌站名称) 申请人 依据:施工图纸(施工图纸号)、设计变更/洽商(编号)及有关规范、规程。 施工准备检查 专业工长(质量 员)签字 备注 1. 隐检情况: ☐已☐未完成隐检 2. 模板检验批: ☐已☐未完成验收 3. 水电预埋情况: ☐已☐未完成并未经检查 4. 施工组织情况: ☐已☐未完备 5. 机械设备准备情况:☐已☐未准备 6. 保温及有关准备: ☐已☐未准备 审批意见: 审批结论: ☐同意浇筑☐整改后自行浇筑☐不同意,整改后重新申请 审批人: 施工单位名称: 审批日期: 年月日 1.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2."技术要求"栏应依据混凝土合同的具体要求填写。 37 表F.3 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工程名称 隐检项目隐检日期年月日 隐检部位 隐检依据:施工图图号,设计变更/ 洽商(编号/ )及有关国家现行标准等。 主要材料名称及规格/型号: 隐检内容: 影像资料的部位、数量: 申报人: 检查意见: 检查结论: ☐同意隐蔽☐不同意,修改后进行复查 复查结论: 复查人: 复查日期: 年月日 签字栏 施工单位 专业技术 负责人 专业质检员专业工长 监理(建设)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 师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附影像资料。 38 表F.4 流态固化土质量验收记录(一) 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记 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 收记录 主控项目 1 土 2 固化剂 3 水 4 配合比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39 表F.5 流态固化土质量验收记录(二) 单位工程名称分部工程名称 分项工程名称验收部位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分包单位分包项目经理 施工执行标准名 称及编号 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规定 施工单位检查 记录 监理(建设)单位验 收记录 主控 项目 1 固化土强度 2 固化土养护 一般项目 1 浇筑方式 2 固化土坍落度 (坍落扩展度) 3 每盘称重偏差 施工单位检查结果 专业工长 (施工员) 施工组长 项目专业质量检查员: 年月日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结论 专业监理工程师: (建设单位项目专业技术负责人): 年月日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 40 本标准用词说明 1 为便于在执行本标准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 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 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先这样做的: 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表示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 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他有关标准执行时的写法为:“应符 合……的规定”或“应按……执行”。 41 引用标准名录 1 《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GB 6566 2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GB 50164 3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 1346 4 《混凝土搅拌机》GB/T 9142 5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混凝土搅拌站(楼)》GB/T 10171 6 《水泥胶砂中可浸出重金属的测定方法》GB/T 30810 7 《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 8 《混凝土物理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1 9 《混凝土长期性能和和耐久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2 10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 /T 50123 11 《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 1 12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J 37 13 《土壤固化外加剂》CJ/T 486 14 《软土固化剂》CJ/T 526 15 《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T 474 16 《泡沫混凝土用泡沫剂》JC/T 2199 17 《泡沫混凝土制品性能试验方法》JC/T 2357 18 《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19 《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 70 20 《水泥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 233 21 《泡沫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JGJ/T 341 22 《泡沫混凝土》JG/T 266 23 《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JTG/T 3610 42 福建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预拌流态固化土技术标准 DBJ /T13-483-2025 条文说明 43 编制说明 《预拌流态固化土技术标准》DBJ/T 13-483-2025,经福建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5 年3 月6 日以闽建科〔2025〕7 号文批准 发布,并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备案号为J 18076-2025。 本标准制订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固化土的调查研究,总结 了我国工程建设预拌流态固化土的实践经验,同时参考了中国工 程建设标准化协会《预拌流态固化土填筑技术标准》T/CECS 1037 等国外先进技术法规、技术标准,通过淤泥固化配合比试验,取 得了福建省预拌流态固化土强度分类与分级的重要技术参数。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单位有关人员在使用 本标准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本标准编制组按章、节、 条顺序编制了本标准的条文说明,对条文规定的目的、依据以及 执行中需注意的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 与标准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标准规 定的参考。 44 目次 1 总则......................................................................................45 2 术语与符号..................................................................................46 2.1 术语...................................................................................46 3 基本规定......................................................................................48 3.1 一般规定...............................................................................48 3.2 分类与等级...........................................................................48 4 原材料与配合比..........................................................................49 4.1 材料要求...............................................................................49 4.2 配合比设计...........................................................................49 5 设计......................................................................................51 5.1 一般规定...............................................................................51 5.2 工程设计...............................................................................52 6 制备与施工..................................................................................54 6.1 一般规定.................................................................................54 6.3 浇筑与养护...........................................................................54 7 检验与验收..................................................................................55 7.2 检验...................................................................................55 7.3 验收...................................................................................55 45 1 总则 1.0.1 预拌流态固化土是一种创新的工程技术,率先应用在 建筑行业和市政行业。2021 年在福州市滨海新城沙尾路以东 支路网工程成果开始应用,拉开了在福建省内使用该项技术 的序幕,突破了利用当地工程弃土和地材制备流态固化土的 技术瓶颈,形成了“材料开发——成套设备——工艺优化—— 施工组织”的技术体系,开创了预拌流态固化土技术应用的 新高度。为进一步系统总结预拌流态固化土在福建省内取得 的实践经验,规范其设计、生产与施工应用的施工与质量验收, 制定本标准。 1.0.2 预拌流态固化土可以在建筑、市政、轨道交通、道路 等领域的中进行应用。不同的工程类型,对流态固化土材料 性能和服役性能要求不同,需要分别进行设计和实施。 46 2 术语与符号 2.1 术语 2. 1. 1 当拌合物容重不大于1200kg/m³时,称为轻质固化土,否 则为非轻质固化土。 2. 1. 2 可用于生产流态固化土的土料范围广泛,包含了不同含 水率、不同粒径的土。常见的有工程弃土,尾矿、石屑、再生料 为颗粒较粗的建筑垃圾。不宜使用“特殊土”,因其在勘察界尤其 特定的土类含义。 2. 1. 3 增强剂是一类适用于流态固化土的表面活性剂与无机化 学品的复合型产品,其组成需要根据土的特性和工程需求进行调 整,以较小掺量显著改善流态固化土的强度性能为主要特征。 2. 1. 4 用于测试拌合物坍落扩展度的测试筒,有不同类型和尺寸, 如截锥筒,常见的尺寸为上部内径50mm,底部内径100mm,高 度150mm;日本常用的圆柱筒,内径80mm,高80mm;美国常 用的圆柱筒,内径75mm,高150mm。同一种拌合物在不同测试 筒测试条件下的流动性是不同的。本标准采用的测试筒为混凝土 坍落度筒,具体方法参见本标准附录D。拌合物出机后测试的坍 落扩展度为初始坍落扩展度,拌合物经过一段时间后,再次测试 的坍落扩展度为经时坍落扩展度,可根据需要测试拌合物出机后 30min、1h、2h 等时间节点的经时坍落扩展度,作为控制拌合物 施工性能的指标。如经时期间有静置过程,再次测试坍落扩展度 前应进行搅拌。 2. 1. 5 流态固化土拌合物容重可采用1L 的容重筒,操作方法应 47 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JGJ70 的有关 规定。 48 3 基本规定 3.1 一般规定 3. 1. 1 污染土壤是否可以作为流态固化土的土料使用,需要进行 专门的研究和论证。不同类型和不同程度的污染土需要区分对待, 还要考虑污染土中的有害物质的种类和含量,并需要关注固化土 的浸出物危害性,以及流态固化土的使用环境等因素。 3. 1. 3 流态固化土技术的一个重要技术特征和优势在于充分利 用当地的渣土,同时利用当地的粉煤灰、钢渣、废石膏等作为固 化剂的补充原材料。“因土、因地、因用”是该项技术开发的三个 原则。采用流态固化土的设计时,包括在设计图纸中明确流态固 化土的强度以及必要的拌合物容重、水稳系数、渗透系数等技术 指标。施工可根据浇筑空间形状和实施条件,提出流态固化土的 施工性能要求,包括坍落扩展度、坍落扩展度经时损失等。为达 到此目标,根据实际土料和其他原材料情况,提前进行流态固化 土试配,获得满足设计和施工要求的流态固化土配合比。流态固 化土的性能检验一般以固化土的标准养护试件和同条件养护试 件为依据。必要时可对浇筑实体进行检验。 3.2 分类与等级 3. 2. 3 S5 以下低强度流态固化土宜采用土料、工业粉料制备, S5 及以上高强度流态固化土宜采用骨料制备。 49 4 原材料与配合比 4.1 材料要求 4. 1. 1 工程弃土、建筑垃圾再生料、尾矿、石屑是制备流态固 化土较为优质的土料,杂填土、壤土、工程泥浆往往需要加强 预处理或采用针对性的材料方案。铬铁渣、钛矿渣等冶炼渣需 要进行必要的试验验证。安定性和吸水膨胀率不合格的钢渣原 则上不得用作固化土的原材料,对于安定性和吸水膨胀率等合 格的细钢渣颗粒,也应进行充分的试验研究,确保不影响流态 固化土的长期性能方可使用。工矿业废渣替代土料时,还应关 注其重金属浸出毒性。 4. 1. 2 本条规定了土料的预处理要求。工程泥浆含水率高,且 可能含有分散剂、保水剂等添加剂,这些对流态固化土的性能均 有影响,在处理工程泥浆时,应充分考虑这些物质的影响,并采 取针对性措施。 4. 1. 4 本条对添加剂的使用原则进行了规定。对于新型添加剂, 需要有充分的试验数据作为应用的支撑。 4. 1. 7 流态固化土一般不配钢筋,其用水标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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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 作者:刘瑞雪,高丽君,马丽主编 出版时间:2018年版 内容简介  国内外有关高分子及其改性材料的科技文献和编著浩如烟海,设计范围极其广泛。   《高分子材料》限于篇幅并考虑到作为基础性教材的宗旨,重点介绍了常用的高分子材料和工业化生产的大品种合成高分子材料的结构、性能及改性材料的应用。   衷心希望读者通过阅读《高分子材料》能够掌握常用高分子材料的合成原理及制备方法、聚合物结构与性能的关系、加工工艺特性和主要用途,了解高分子材料相关方向的发展趋势等,以便能够对正确地选择材料、设计制品、选定加工方法及确定成型工艺条件有所帮助。《高分子材料》是高分子材料及相关专业的教材,同时也可作为高分子材料及加工专业的研究人员和技术与管理人员的参考书。 目录 第一篇 塑料 绪论 第1章 聚乙烯 1.1 概述 1.2 聚乙烯的制备与分类 1.3 聚乙烯的结构与性能 1.4 聚乙烯加工及应用 1.5 聚乙烯的改性 思考题 第2章 聚丙烯 2.1 聚丙烯的制备与分类 2.2 聚丙烯的结构与性能 2.3 聚丙烯主要添加剂 2.4 聚丙烯加工及应用 2.5 聚丙烯的改性 2.6 聚丙烯的研究进展 思考题 第3章 聚氯乙烯 3.1 概述 3.2 聚氯乙烯的制备与分类 3.3 聚氯乙烯的结构与性能 3.4 聚氯乙烯主要添加剂 3.5 聚氯乙烯加工及应用 3.6 聚氯乙烯的改性 思考题 第4章 聚苯乙烯类塑料 4.1 概述 4.2 聚苯乙烯的制备与分类 4.3 聚苯乙烯的结构与性能 4.4 聚苯乙烯加工及应用 4.5 聚苯乙烯的改性 4.6 聚苯乙烯的发展方向 思考题 第5章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5.1 概述 5.2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制备与分类 5.3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的结构与性能 5.4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的加工及应用 5.5 其他丙烯酸塑料 5.6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的改性 思考题 第6章 ABS塑料 6.1 ABs树脂的制备 6.2 ABs树脂的结构与性能 6.3 ABS加工及应用 6.4 ABS的改性 6.5 ABS的研究进展 思考题 第7章 聚酰胺类塑料 7.1 脂肪族聚酰胺 7.2 芳香族聚酰胺 7.3 半芳香族聚酰胺 7.4 聚酰胺的改性 7.5 聚酰胺的研究进展 思考题 第8章 聚酯类塑料 8.1 聚碳酸酯 8.2 脂肪族聚酯 8.3 聚芳酯 8.4 聚酯的改性 8.5 聚酯的研究进展 思考题 第9章 聚醚类塑料 9.1 聚甲醛 9.2 聚苯醚和改性聚苯醚 9.3 氯化聚醚 9.4 聚苯硫醚 9.5 聚醚醚酮 9.6 聚醚腈 9.7 聚醚的研究进展 思考题 第10章 聚砜类塑料 10.1 双酚A型聚砜(PSF) 10.2 聚芳砜(PAs) 10.3 聚醚砜(PES) 10.4 聚砜类塑料的改性 10.5 聚砜类塑料的研究进展 思考题 第11章 氟塑料 11.1 聚四氟乙烯 11.2 聚三氟氯乙烯 11.3 聚全氟乙丙烯 11.4 可熔性聚四氟乙烯 11.5 氟塑料的改性 11.6 氟塑料的研究进展 思考题 第12章 酚醛树脂及其塑料 12.1 酚醛树脂的合成 12.2 酚醛树脂的固化 12.3 酚醛树脂的性能 12.4 酚醛树脂及塑料 思考题 第13章 氨基树脂及其塑料 13.1 脲醛树脂 13.2 脲醛塑料 13.3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及其塑料 思考题 第14章 环氧树脂与塑料 14.1 环氧树脂的制备 14.2 环氧树脂的主要性能指标 14.3 环氧树脂的固化与添加剂 14.4 环氧树脂的主要用途 思考题 第15章 不饱和聚酯树脂与塑料 15.1 不饱和聚酯树脂的制备 15.2 不饱和聚酯的固化 15.3 不饱和聚酯固化物的结构与性能 15.4 不饱和聚酯树脂加工及应用 15.5 不饱和聚酯模塑料 思考题 第16章 有机硅树脂 16.1 有机硅聚合物的种类 16.2 硅树脂 思考题 参考文献 第二篇 纤维 绪论 第1章 聚丙烯腈纤维 1.1 聚丙烯腈的结构与性能 1.2 聚丙烯腈纺丝成形 1.3 差别化聚丙烯腈纤维 1.4 碳纤维 第2章 聚酯纤维 2.1 概述 2.2 PET纤维 2.3 PTT纤维 2.4 聚乳酸纤维 第3章 聚酰胺纤维 3.1 概述 3.2 脂肪族聚酰胺纤维 3.3 芳香族聚酰胺纤维 第4章 纤维素纤维 4.1 概述 4.2 粘胶纤维的性能与应用 4.3 非粘胶法制造纤维素纤维 第5章 其他纤维 5.1 大豆蛋白纤维 5.2 聚乙烯醇纤维 5.3 聚氨酯弹性纤维 5.4 超高分子质量聚乙烯(uHMwPE)纤维 5.5 仿生纤维 思考题 参考文献 第三篇 橡胶 绪论 第1章 天然橡胶 1.1 天然橡胶的来源、制备及分类 1.2 天然橡胶的结构及性能 1.3 天然橡胶的改性 1.4 杜仲胶和古塔波胶 1.5 天然橡胶的应用 思考题 第2章 合成橡胶 2.1 通用合成橡胶 2.2 特种合成橡胶 思考题 第3章 热塑性弹性体 3.1 聚氨酯类热塑性弹性体 3.2 苯乙烯类热塑性弹性体 3.3 聚烯烃类热塑性弹性体 3.4 聚酯型热塑性弹性体 思考题 第4章 生物基弹性体 4.1 生物基医用弹性体 4.2 生物基工程弹性体 参考文献 第四篇 生物与天然高分子材料 绪论 第1章 可生物降解聚酯 1.1 概述 1.2 可生物降解聚酯的制备与分类 1.3 可生物降解聚酯的降解 1.4 几种重要的聚酯 1.5 可生物降解聚酯的改性 1.6 可生物降解聚酯的应用 思考题 第2章 二氧化碳基塑料 2.1 概述 2.2 二氧化碳基塑料的制备与分类 2.3 二氧化碳基塑料的结构与性能 2.4 二氧化碳基塑料的应用 2.5 二氧化碳基塑料的改性 2.6 二氧化碳基塑料的发展动态 思考题 第3章 胶原 3.1 概述 3.2 胶原的来源与制备 3.3 胶原、明胶和水解胶原蛋白的区别 3.4 胶原的分类、结构与性能 3.5 胶原的功能和应用 3.6 胶原的改性 思考题 第4章 几种重要的多糖 4.1 概述 4.2 透明质酸 4.3 海藻酸盐 4.4 魔芋葡甘聚糖 4.5 壳聚糖 思考题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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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 作者: 杨柳涛,关蒙恩主编 出版时间:201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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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与加工实验教程 作者:刘昕责任编辑;(中国)胡扬剑,舒友,罗琼林 出版时间:2019年版 内容简介   《高分子材料与加工实验教程》由“高分子化学实验”“高分子物理实验”“高分子材料成型与加工”“高分子材料性能测试”“高分子材料综合与设计实验”5个部分共58个实验组成,是一本系统的综合性实验用书。实验原理简明扼要,着重于实验原理和实验操作的讲解,具有典型性、操作性和实用性。   《高分子材料与加工实验教程》面向高分子材料、材料化学、高分子材料成型加工、复合材料等本科生的专业实验指导,也可供从事高分子材料及相关专业的教学、设计、生产和应用的人员参考使用。 内页插图 目录 第一部分 高分子化学实验 实验一 甲基丙烯酸甲酯本体聚合 实验二 苯乙烯的悬浮聚合 实验三 苯乙烯的乳液聚合 实验四 乙酸乙烯酯的溶液聚合 实验五 对苯二甲酰氯与己二胺的界面缩聚 实验六 自由基共聚合竞聚率的测定 实验七 正丁基锂的制备和乙烯基类单体的负离子聚合 实验八 二苯酮钾的制备和苯乙烯的负离子聚合 实验九 由齐格勒.纳塔催化剂制备聚乙烯和聚丙烯 实验十 环醚的开环聚合 实验十一 尼龙-6,6和尼龙-6的制备 实验十二 双酚A型环氧树脂的制备 实验十三 泡沫塑料的制备 实验十四 膨胀计法测聚合反应速度 实验十五 丙烯酰胺的水溶液聚合及其共聚物的水解 第二部分 高分子物理实验 实验一 渗透压法测定聚合物分子量和Huggins参数 实验二 偏光显微镜法观察聚合物球晶 实验三 黏度法测定高聚物的分子量 实验四 膨胀计法测定聚合物的玻璃化温度 实验五 聚合物熔体流动速率的测定 实验六 聚合物拉伸强度和断裂伸长率的测定 实验七 聚合物材料弯曲强度的测定 实验八 聚合物材料冲击强度的测定 实验九 聚甲基丙烯酸甲酯温度.形变曲线的测定 实验十 红外光谱法测定聚合物结构 实验十一 聚合物的差示扫描量热分析 实验十二 用旋转黏度计测定聚合物浓溶液的流动曲线 实验十三 聚合物应力一应变曲线的测定 实验十四 GPC法测定聚合物的分子量及分子量分布 实验十五 扫描电子显微镜观察聚合物形态 第三部分 高分子材料成型与加工 实验一 热塑性塑料注射成型 实验二 热塑性塑料挤出造粒实验 实验三 双螺杆挤出共混实验 实验四 塑料挤出吹膜实验 实验五 中空塑料制品吹塑成型实验 实验六 手糊成型工艺实验 实验七 酚醛塑料的模压成型 实验八 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及其层压板的制备 实验九 塑料的热成型 实验十 天然橡胶硫化模压成型 实验十一 塑料的焊接实验 第四部分 高分子材料性能测试 实验一 转矩流变仪实验 实验二 塑料的热老化实验 实验三 塑料硬度的测定 实验四 材料的氧指数测定实验 实验五 透光率和雾度测定 实验六 材料水平垂直燃烧测定实验 实验七 灼热丝实验 实验八 表面电阻与体积电阻的测定 实验九 聚合物的热重分析 实验十 塑料维卡软化点的测定 实验十一 聚合物材料动态(热)力学分析 第五部分 高分子材料综合与设计实验 实验一 导电聚苯胺的制备及掺杂 实验二 硬脂酸改性碳酸钙在PE中的应用 实验三 增韧阻燃高抗;中聚苯乙烯的制备 实验四 聚合物的3D打印成型 实验五 水杯、矿泉水瓶材料和太空杯材料分析 实验六 聚合物材料设计配方 附录A 常用引发剂和单体的纯度分析 附录B 常用聚合物的中英文名称与缩写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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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分子材料分析技术 作者:张琳,刘志琴 主编 出版时间:2018年版 内容简介   本书结合高分子材料相关企业的应用需求,以企业典型案例入手,系统地对高分子材料领域的材料常规鉴别及分析方法进行详述。 全书分绪论、高分子材料常规鉴别、高分子材料化学分析法、高分子材料仪器分析四部分内容。注重理论知识的同时,更强调在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实际应用。以生活中的案例引入学习内容,了解高分子材料分析技术的重要性。总结了一些典型企业及科研中的案例,抛砖引玉,便于学习者灵活使用各种分析方法。 本书适用于高分子材料相关专业高职及以上学历的学生,也可供相关教师和技术人员参考。 目录 第一章绪论001 一、认识高分子材料001 二、高分子材料科学003 三、分析技术在高分子材料领域的应用003 四、本课程学习内容004 第二章高分子材料常规鉴别法005 第一节外观及用途鉴别法006 一、高分子材料的外观鉴别法006 二、高分子材料用途鉴别法008 第二节密度鉴别法010 一、简易鉴别法010 二、浸渍法011 三、液体比重瓶法011 四、滴定法012 第三节燃烧及热裂解法013 一、燃烧鉴别法013 二、热裂解法014 第四节溶解性鉴别法015 第五节显色鉴别法016 一、塑料显色鉴定016 二、橡胶显色鉴定018 三、纤维显色鉴定019 第三章高分子材料化学分析法021 第一节滴定分析法022 一、概述022 二、酸碱滴定法031 三、配位滴定法035 四、沉淀滴定法038 五、氧化还原滴定法040 第二节重量分析法051 一、分类051 二、沉淀物要求051 三、沉淀法的应用条件051 第三节典型案例分析053 一、聚合物分析053 二、添加剂分析057 第四章高分子材料仪器分析法062 第一节仪器分析的应用及发展062 第二节红外光谱分析法063 一、概述063 二、测试原理064 三、红外光谱图066 四、红外光谱仪066 五、试样制备068 六、测试步骤069 七、红外谱图分析069 八、案例分析073 第三节紫外-可见分光光度法075 一、紫外-可见吸收光谱分析测试基本原理075 二、可见分光光度法077 三、定量方法079 四、紫外分光光度法080 五、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082 六、紫外光谱分析法在高分子材料上的应用088 第四节凝胶色谱分析法089 一、概述089 二、凝胶色谱测试原理090 三、凝胶色谱测试仪的基本结构092 四、测试过程093 五、影响因素和解决方法096 六、应用097 第五节热分析法098 一、热重分析法(TG)098 二、差热分析法(DTA)104 三、差示扫描量热法(DSC)106 第六节电子显微镜分析112 一、概述112 二、显微镜的分辨率及其影响因素113 三、透射电子显微镜(TEM)114 四、扫描电子显微镜(SEM)116 五、典型应用分析118 附录121 附录1常见高分子材料英文缩写及中文全称121 附录2标准溶液的补偿系数123 附录3酸碱解离常数124 参考文献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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