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创新药,历史性突破!

2026-5-31 科技资讯
导语


当前,我国海洋生物医药2025年产业增加值已达996亿元,“十四五”以来增长了近四成。海洋药物来源广泛,具有结构新颖、活性独特、差异性强等特点,能更好地满足临床治疗需求、丰富健康产品供给。


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部国家层面支持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我国海洋药物产业目前主要集聚在部分沿海地区,行业成长性较强,发展空间较大,正处于“蓄力爬坡、加速扩容”的关键期。我们将迎来的不仅是一个千亿级新兴产业,更可能是改变未来医疗格局的创新力量。



政策背景


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产业,又叫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海洋药物和生物制品产业,是以海洋生物(包括其代谢产物)和矿物等物质为原料,生产药物、功能制品的活动总称。通过生物技术对虾蟹壳等常见海洋废弃物进行深加工,可蜕变为高纯度氨糖等高端生物制品,实现资源价值的千百倍提升,这一特性使其成为海洋产业向高端化转型的关键抓手。


从药源勘探、活性物质发现到中试放大、规模化生产,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链长、带动性强,能够拉动上游海洋养殖、下游制药设备及医疗服务等多环节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将生物医药列为新兴支柱产业,海洋药物是当前生物医药领域增速较快、潜力较大的新赛道之一,是支撑医药工业扩容升级的重要增量来源。


海洋药物是我国生物医药产业特色发展的优质赛道。海洋生物长期处于高压、高盐、低温、黑暗等极端环境,进化产生结构新颖、骨架多样的次生代谢产物,是陆地天然产物无法替代的新药源头。头孢菌素、阿糖胞苷、艾日布林、曲贝替定、藻酸双酯钠等经典海洋药物已在抗肿瘤、抗感染、心脑血管疾病救治等多个领域中发挥关键作用。


目前,我国多款海洋来源的自主创新药已进入临床试验阶段,覆盖肿瘤、抗感染、呼吸系统等治疗领域,有望为癌症、呼吸疾病、急性肾损伤、重症感染等提供全新治疗方案。而且海洋生物活性成分在辅助改善记忆、缓解体力疲劳、缓解视觉疲劳、增强免疫力等方面具有特殊功效。海藻、海参等海洋本草既是中药材也是食品原料,天然适合特医食品、保健食品、中药制剂跨界开发。这为人们日常保健提供了更多天然、安全的“蓝色方案”。


构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蓝色药库”,有利于筑牢国家生物医药战略安全底线,补齐重大疾病防治短板。我国已拥有全球最大的海洋微生物资源保藏库,深海与极地未知微生物数量预计是陆地10倍以上[1],这一独特的资源禀赋为我国医药创新提供了不可替代的战略储备。当前,我国壳聚糖、海藻酸盐等原料级产品产量已占全球份额超80%,在海洋多糖药物研发领域处于国际领先地位[2]。做强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有助于减少对进口原料药的依赖,保障国家医药供应链安全。


海洋生物药用研究横跨海洋生物学、天然药物化学、中药学、分子药理、生物工程、临床医学等多个学科,是前沿交叉新兴领域,持续推动着这些学科的技术进步和方法创新。当前,AI药物设计、合成生物学等前沿技术正与海洋生物资源开发深度融合,创新“AI+海洋药物”新模式,打造“数智蓝药”大模型。这些技术创新不仅加速了海洋药物研发进程,也为整个生物医药行业的技术升级提供了示范。


1978年,全国科学大会提出了“向海洋要药”的战略设想。2018年,由管华诗先生倡导,发起了中国“蓝色药库”开发计划[3]。“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壮大海洋生物医药”,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强调“做强做优做大海洋产业”。发展海洋生物医药产业,是建设海洋强国和健康中国的交汇点,具有双重战略承载意义。


近年来,各沿海地区逐渐形成开发海洋创新药的共识。2025年6月,《广东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提出,组织开展海洋生物基因、功能性食品、生物活性物质、疫苗和海洋创新药物等关键技术攻关。同年12月,浙江省通过《浙江省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促进条例》,提出推动海洋生物医药等产业规模化发展。


虽然我国海洋生物医药发展较快,但海洋生物医药领域高水平创新和高质量转化体系尚不健全,缺少“一揽子”政策,亟须高位统筹、整体引导、加快突破。一是药用资源勘探挖掘难度大,资源统筹共享机制有待完善;二是海洋药物药源供给仍显不足,规模化制备、中试放大等关键技术亟待突破;三是新药研发周期长、投入高、风险大,社会资本投入谨慎,高层次专业人才供给不足,产学研联动机制不够顺畅;四是区域统筹不够,行业同质化竞争、低水平重复问题突出[4]。


与此同时,也应该看到海洋医药发展也面临一些技术性的挑战。比如,海洋生物次级代谢产物组分复杂,活性显著的成分产量往往很低,大多数活性化合物由于海洋生态保护和规模化采集受限等因素不能大规模获取,不能获得足够样品量进一步进行成药性评价;许多结构明确、活性显著的化合物,生物利用度低或者成药性差,需要对其进行结构修饰,但是海洋天然产物往往结构十分复杂,手性中心多,改造及全合成难度大;目前能人工培养的海洋微生物不到总数的1%,在实验室常规培养模式下,海洋微生物中绝大多数次级代谢产物生物合成基因处于沉默状态[3]。


此外,我国的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企业,大多数为中小型企业,年销售额普遍不足5亿元。行业内缺乏领军企业,难以形成强大的产业链,无法发挥规模集聚效应和品牌塑造能力。我国海洋药物的优质产品因受原研品牌效应的影响,市场推广难度大。例如,国产硫酸氨基葡萄糖产品在质量控制、杂质控制和运输便利度上均优于原研药,但在市场开拓中却遭遇瓶颈,市场占比较低[5]。


从全球视野来看,欧盟PharmaSea计划、美国海洋生物技术计划、日本海洋蓝宝石计划、英国海洋生物开发计划等,每年投入100亿美元以上资金用于开发海洋生物相关制品。目前,全球竞争力较强的海洋药物或生物制品企业基本来自发达国家。例如,由爱尔兰Elan公司研发并经FDA和EMA批准上市的齐考诺肽,由美国强生公司研发并经FDA和EMA批准上市的曲贝替定,以及由日本武田制药公司、美国西雅图遗传学公司联合研发并经FDA批准上市的本妥昔单抗。美国、日本、瑞士等国家都在全球收集、筛选优质海洋生物资源,建立养殖基地,抢占未来竞争制高点[5]。


政策概要


5月28日,自然资源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这是我国首部国家层面支持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指导意见》强调统筹加强“资源链+科技链+产业链+应用链”全链条创新体系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提出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力争到2030年,实现多项海洋创新药上市,产业增加值突破1300亿元,创新能力和集聚水平显著提升,综合实力进入国际前列。


《指导意见》围绕夯实资源供给基础、增强科技创新支撑、优化产业发展方向、加快拓展市场应用、加强政策措施保障等5方面提出15项具体工作任务。


一是夯实资源供给基础,包括开展海洋药源生物资源调查、完善海洋药源保藏体系、加强海洋生物制造原料供给保障、完善基础资源服务共享机制。


二是增强科技创新支撑,包括打造高能级创新平台、加强关键技术攻关、完善深海生物遗传资源开发技术体系等关键任务。


三是优化产业发展方向,包括加快海洋药物、海洋功能性制品等重点领域突破;鼓励各地因地制宜,发挥资源和技术优势,打造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产业集聚区;深化产业开放合作,加快融入全球海洋生物医药市场。


四是加快拓展市场应用,包括多渠道多场景拓展产品应用市场,强化产业联盟、品牌建设、标准建设等市场服务。


五是加强政策措施保障,包括加强协调联动、加大资金投入、加强人才培养、开展运行监测等,强调多政策、多举措发力,加强部门和地方之间的组织和统筹协调,共同推动《指导意见》实施落地见效。


政策亮点


1.系统融合,打破壁垒


《指导意见》强调以下三点:一是全链条融合,即“资源链+科技链+产业链+应用链”全链条贯通,解决过去各环节割裂的问题;二是创新融合,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速成果转化;三是部门融合,强调药源、研发、监管、审批等部门间的协同合作,形成政策合力。这种“一站式”的融合思路,旨在打通从实验室到市场的“死亡之谷”。


2.因地制宜,突出特色


《指导意见》充分考虑我国沿海地区的南北差异和各自优势,避免同质化竞争,明确提出要打造各具特色的产业集聚区。例如,支持山东青岛打造国际知名的“蓝色药库”创新研发聚集区,支持上海建设海洋医药创新转化基地,支持浙江宁波打造海洋生物资源高值化利用产业集群,支持福建厦门打造深海生物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鼓励南方沿海地区加快热带海洋生物资源开发。这种差异化布局有助于各地发挥比较优势,形成错位发展、协同共进的格局。


3.创新驱动,数智赋能


文件将创新置于核心位置,特别强调技术革新。除了传统的研发攻关,《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了 “AI+海洋药物” 的新范式,支持打造“数智蓝药”大模型、智能实验室等数智化平台。同时,提出要构建“科学家+企业家”的新机制,创新转化服务模式。这表明政策不仅关注技术本身的突破,更关注研发模式和产业生态的变革。


4.精准施策,靶向服务


政策直面市场主体普遍关心的“痛点”,如企业同质化“内卷式”竞争、入市监管程序复杂等。为此,《指导意见》提出了精准服务的举措,如在全周期服务方面,加强研发中试与临床试验等关键环节的针对性服务;在市场准入方面,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海洋药物、医疗器械纳入医保商保采购目录,并加大集采支持力度;在人才培养方面,提出加强人才梯度培养;在资金投入方面,提出加大资金资本投入。


政策机遇


1.科研机构高校


随着国家对海洋药物研发的支持力度加大,在“创新药物研发”等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海洋药物将获得更多倾斜。科研机构可以围绕深海生物遗传资源、海洋中药经典名方等方向申请国家级课题。


政策鼓励打造“蓝色药库”转化医学平台、概念验证中心、中试放大平台等,高校和科研院所可以牵头或参与建设,推动科研成果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


海洋中药学等交叉创新人才的培养被提上日程,教育机构可以借此契机设立或强化相关学科,培养复合型人才。


2.企业


政策明确提出了海洋药物、保健食品、生物材料、生物制造产品四大重点突破领域,企业可根据自身优势,进入这些高增长赛道。具体包括肿瘤、心血管疾病、免疫缺陷、病毒(病菌)感染、神经退行性疾病等重大疾病和罕见病的原创海洋药物研发;海洋中药经典名方挖掘,现代海洋中药研制;利用现代生物技术推进海洋食品工业升级,开发海洋新食品原料、保健食品新原料,研制有助于抗氧化、有助于增强免疫力、缓解体力疲劳等保健功能以及新功能保健食品;深度利用壳聚糖、海藻多糖、胶原蛋白等原料资源,开发新型海洋医用辅料、生物分离材料和环保材料;高性能诊断检验试剂、先进植介入、组织工程等海洋生物材料相关医疗器械研发;创伤修复材料、药用制剂辅料、生物纳米材料等新型海洋生物材料研发;以及工业用、食品用、医药用、实验用等酶类及酶制剂研发。例如,专注于创伤修复材料的壳聚糖、海藻酸盐企业,或专注于抗氧化、增强免疫力保健食品的企业,将获得政策支持。


政策支持产品进入医保/商保目录、集采以及国际市场准入,这将极大降低企业产品的市场推广难度,打开更广阔的销售渠道。特别是那些有潜力的“国潮品牌”培育,将获得品牌溢价。


《指导意见》还提出,实现创新驱动,发掘新药源新功能,研发新技术新产品。有序开展海洋药源生物资源调查,建设一批海洋生物炼制技术集成示范项目,推动稀缺海洋药用动植物人工繁育技术和药源规模化生产。同时,AI等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有望显著提升新药研发效率,缩短周期。政策鼓励公共研发平台和资源库的共享,这可以帮助中小企业降低研发成本。


3.地方政府


青岛、上海、宁波、厦门等被“点名”的城市,迎来了打造国家级产业高地的战略性机遇。地方政府可以围绕《指导意见》出台配套的招商引资、人才引进、土地财税等优惠政策,吸引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集聚。


4.投资者、投资机构


政策的出台为资本市场指明了方向,海洋医药产业增加值从996亿到1300亿的增长空间,以及多项创新药上市的预期,意味着海洋生物医药领域将诞生一批高成长性的“独角兽”企业。投资者可以重点关注符合“融、特、新、准”方向的企业,尤其是那些在AI药物研发、深海资源开发、特色海洋功能制品等领域具有核心技术的初创公司。


目前,国家正在多维度发力:工信部正抓紧编制《医药工业发展“十五五”规划》,将海洋药物和功能制品纳入重点发展领域;国家药监局持续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对符合要求的海洋创新药物指导加快推动上市;国家中医药局则推动组建海洋中药领域交叉创新团队,运用人工智能技术开展高效筛选。这些政策组合拳将有效缩短从“实验室”到“病床旁”的距离,让更多海洋创新成果快速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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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中国之声.壳聚糖、海藻酸盐、海洋胶原蛋白……海洋药物有哪些?如何推动产业发展?[EB/OL].https://news.cnr.cn/native/gd/kx/20260528/t20260528_527639353.shtml?imaTabKey=bdc18747ad2b9af30d5d7b00217fba80.

[2]央广网.蔚蓝新机 | 对话中国海洋大学教授于广利:向大海“要”健康[EB/OL].https://finance.cnr.cn/txcj/20251223/t20251223_527470255.shtml?imaTabKey=7d8b09353570177f2c0bef8dc2a35dc8.

[3]刘永宏,罗小卫,高程海.我国海洋天然产物和海洋药物的研究现状与发展思考[J].广西中医药大学学报,2025(08):1-6.

[4]黄晓芳.我国首部国家层面支持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政策文件出台——“蓝色药库”将更加充实[EB/OL].https://news.qq.com/rain/a/20260529A02O8000?imaTabKey=4592a8db88ce1a718bddd373ff11b378.

[5]曹慧莉,路煜恒.我国海洋药物及生物制品产业发展的挑战及建议[J].中国医药工业杂志,2025,56(12):1607-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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