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20世纪70年代,矿山运营商可以开采有价值的硬岩矿物,即黄金或铜,然后放弃土地。在他们监督的土地上,联邦机构发现了大约140000个这些坚硬矿山的残余物,包括不安全的隧道和有毒废物堆。可能还有几十万人
制定管理深海海底矿物开采的国际规则的一个关键组成部分是,确保在环境、人员和财产受到损害的情况下,有适当的规则和程序,确保及时支付足够的赔偿金,以解决这些损失。深海海底采矿制度的独特之处,包括参与活动的国家和非国家实体的复杂混合,以及国家管辖范围以外海底区域(“区域”)的地位——用《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的语言来说——“人类的共同遗产”;提出了新的复杂的法律问题 本文件概述和综合了“区域”内活动造成的环境损害的责任问题法律工作组的工作,该工作组是一个专家组,旨在确定和分析在制定深海海底采矿特定部门责任规则时需要解决的法律问题。LWG的工作将于2018年发表在一系列独立的CIGI论文中,研究了一系列实质性和程序性问题,这些问题需要作为制定深海海底采矿责任规则的一部分加以解决